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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2021-03-25 08:57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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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则适用于并入陕西电网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2021年以多年、年度和多月为周期开展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市场化交易成交价格为发电侧价格。用户侧购电价格由交易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对无明确输配电价的用户,按"价差传导"模式进行交易。如遇国家调整电价,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参与省内"绿电"交易的峰谷电价电力用户,继续执行峰谷电价,按现行结算规则结算。

参与 2021年省内"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有∶"十四运"及"残特奥会"赛事场馆、"煤改电"电采暖用户、汇集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的充电设施。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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