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评论正文

解读《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

2021-02-05 08:42来源:电力交易员的自我修养作者:唐晓犇关键词: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企业江苏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全部开放经营性用户;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也可以委托售电企业或者电网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子签;优先发电电量原则上按照“保量不保价”;售电公司不得对零售用户征收偏差调整费用;分布式交易优先中长期交易”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交易员的自我修养” ID:PowerDealerPrepares 作者:唐晓犇)

01

市场成员

发电企业:分布式发电企业符合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规则要求。

电力用户: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35kV可选做为一类用户。

售电公司:签约电量<6亿,履约保函≥200万。6亿到30亿,履约保函≥500万。>30亿,履约保函≥2000万。

02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04.png

03

交易组织

适时组织具有直接 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参与跨省跨区直 接交易,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也可以委托售电企业或者电网 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年度交易,双边和挂牌,市场主体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后即可进行转让。月度交易,集中竞价、发电权和发电侧合同转让交易。月内(多日)交易,集中竞价、发电权交易、合同电量转让、挂牌。

04

合同签订与执行

合同签订:购售电合同原则上应当采用电子化形式签订。

优先发电合同:优先发电电量原则上按照“保量不保价” 的方式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探索开展以“保量竞价” 的方式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

05

结算

电费账单包含:用电户号、抄表周期、 底码起止、倍率、是否市场化用户、签约的售电公司名称(如是二类用户)、市场化电量综合加权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网损等,以及市场化交易综合加权电价和政府目录价格之间的交易价差。售电企业可与零售用户在购售电合同中约定根据零售用户的用电偏差情况调整购售电价的条款,不得对零售用户额外征收偏差调整费用。用电偏差超出合同电量的3%部分,为偏差电量,对此部分电量收取偏差调整费用。结算顺序:1、按合同执行周期排序:当月到期的合同优先于未 到期的合同执行;2、按交易品种排序:抽水电量交易合同、合同电量 转让合同、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直接交易合同结算优先级依 次递减;3、按交易组织方式排序:挂牌、集中竞价、双边协 商结算优先级依次递减;4、分布式交易优先中长期交易;

06

偏差调整

一类用户及售电公司:

实际用电量低于当月市场化合同电量 97%时: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 10%征收偏差调整费用;实际用电量在市场化合同电量 97%至 103%之间时:超出月度计划的电量按照市场化合同加权平均价结算;实际用电量超过市场化合同电量 103%时:对超出 103%部分按照目录电价结算。对偏差电量按照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征收偏差调整费用。

相关阅读:

新版《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发布:售电公司保函最低200万 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全放开

原标题:读《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中长期交易查看更多>售电企业查看更多>江苏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