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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十四五”规划建议: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体系 打造“绿电特区”

2021-01-07 09:39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电力交易十四五能源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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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青海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称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扩大清洁能源与负荷主体直接交易范围,鼓励大用户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绿电特区”,实质性运作青海绿电联盟。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推动地热能、干热岩、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创建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建成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实现“青电入豫”工程满功率运行,开工建设青海至中东部地区特高压外送通道。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能源互联网,完善全省主网架结构,提升汇集输送能力。推进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延伸工程,实现全部乡村通网电。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和储备能力建设,建设千万吨级油气当量生产基地和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健全高原油气供应网。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推广城乡清洁取暖,推进三江源清洁供暖工程。建设黄河上游储能工厂,推进化学储能设施建设,创建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

全文如下: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深入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持续推进“一优两高”,在新的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1.新青海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主动适应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深刻把握结构转型、动能转换新形势,从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各类风险挑战,面向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的生动实践,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青海即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始终贯彻精准方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42个贫困县(市、区)全部摘帽退出,5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前一年全部“清零”,提前一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各族群众美好生活跨上新台阶。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位更加稳固。全面启动省部共建国家公园示范省,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园试点任务,发布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积极开展保护地球“第三极”行动,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成效。始终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和绿色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旅游业成长为全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优化升级,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开启新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根本改观,宜居宜业水平显著提高。相继建成一批填空白蓄势能的重大项目,综合运输骨干网络基本形成,清洁电力跨省输送,大电网实现县县通。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聚集优势因时发力,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成效显著。始终创造高品质生活,民生福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每年保持75%以上财力用于民生投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农牧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地方治理能力显著提高。8个市(州)全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成效显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涉藏工作水平明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全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各族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向心力、凝聚力空前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为顺利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青海建设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凝结的精神影响深远。发展启示我们,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要始终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步伐、紧扣党中央节拍,始终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谆谆教诲,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引领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必须强化政治自觉,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努力实现青海生态价值的最大化;必须坚定战略定力,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促进民生保障由低水平广覆盖向高水平均等化加快迈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必须牢记初心使命,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前所未有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而深远,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正在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区域发展布局和对外开放格局深刻调整,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过长期积累特别是“十三五”的长足发展,我省经济实力、生态质量、基础条件大大提升,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我省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的基本省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上升的总体态势没有变。“两个没有变”的阶段性特征的内涵发生新的变化:产业链总体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工业化滞后于城镇化,产业现代化、经济市场化、民生均衡化水平依然相对较低,现代化生产滞后于现代化生活需求;创新驱动活力不足,人才短板亟需补齐;区域城乡差异仍然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和基层基础还很薄弱;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力依然较大;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空间,我省将处在巩固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成果,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现代化建设积蓄力量的重要阶段,呈现出“四期”叠加的特点: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正处在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期,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紧迫;绿色发展成为内在要求和普遍共识,正由生产要素驱动向要素与效率共同驱动、效率与创新联合发力转变,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期,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更加紧迫;区域城乡发展布局更趋科学,城市群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空间形式和动力源,正处在竞争优势重塑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势能叠加释放,正处在改革开放深化期,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

全省上下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两个没有变”的省情阶段性特征,保持战略定力,遵循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确保青海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3.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稳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部分领域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平安青海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旅游名省、高原体育强省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对外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十四五”时期青海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与时俱进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牵引,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努力为建设创新引领、绿色导向、开放带动、协调融合、共享普惠的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新篇章。

5.重大原则和重要关系。深入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重大原则,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以下重要关系:

——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人口规模和分布、产业结构和布局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质量和总量的关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质量优先和稳定增长相统一,加固发展底板、补齐基础短板、厚植竞争优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空间和时间的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眼长远,把握当下,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重点开发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区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边疆稳定的功能,提升青海分量。

——自身和全局的关系。充分利用外部条件,更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更高质量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展现支持国家发展大局青海担当。

——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弘扬新青海精神,以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加强和完善制度供给,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6.总体布局。我省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总体布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共同守护好地球“第三极”,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四种经济形态”,创建国家公园、国家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高原美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示范省”。确定这样的总体布局,传承了历史经验,把握了发展趋势,展示了价值担当,彰显了优势潜力,回应了群众期盼,特别是体现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必将有力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热爱青海、建设青海、奉献青海的热情,创造青海更加美好的未来。

落实好总体布局,必须找准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重点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构建现代治理、自然保护地、现代产业和公共卫生服务“四个体系”,推动工业产业、农业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类园区”创新发展。

7.主要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与全国同步协调发展,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由体系建设向融合发展深化,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竞争优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基本建立,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达峰目标、路径基本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绿色环保节约的文明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中华水塔”全面有效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国家公园示范省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全面建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影响力显著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成效明显,三类园区改革创新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入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民生保障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现代化制度基本建立,全省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全国水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国水平。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取得新进展,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传承和弘扬,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口岸建设取得新进展,陆港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地方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成为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地区长期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建设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护“中华水塔”,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涵养生态财富、提升生态价值、打响生态品牌,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青海力量。

8.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精准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空间格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管体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动草原、森林、湿地、荒漠等生态补偿全覆盖。探索开展湟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深化全球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研究。

9.坚决守护好“中华水塔”。建立保护协同机制,统筹水域陆域、源头流域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立三江源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制度,实施江河源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确保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完善禁护衔接的管控政策,加强人类活动迹地修复。建立江河源守护人制度,持续推进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10.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水平建设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推动创建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理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健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支撑的长效工作机制,组建职业化管理队伍。建立统一分级管理新体制,率先在国家公园所在县域开展自然资源经营管理活动、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社区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常态化机制,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自然保护地模式。

11.打造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系统治理样板。统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性,构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保育修复,推进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盆地和河湟谷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泛共和盆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支持矿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加快湟水河规模化林场建设,推行林长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改善城市群地区空气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五级河湖长制,加强黄河干流、湟水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重大产业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

1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加快西宁“无废城市”试点。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重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探索开展县城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健全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发展花卉苗木、乡村花海、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富民产业,建设河湟谷地百里长廊经济林带。推广节能、装配式等绿色建筑。构建绿色产品体系,建立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制度和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制度,完善绿色采购清单机制。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增强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内在活力

改革创新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把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眼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4.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扎实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风险防控化解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复合利用。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扩大清洁能源与负荷主体直接交易范围,鼓励大用户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绿电特区”,实质性运作青海绿电联盟。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完善民生资金直达长效机制。支持省信用联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管理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15.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做优做强国有资本。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立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加大民营企业引导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和包容审慎机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

16.构建和完善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对接和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权益分享机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与科技保险融合发展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做好科普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17.增强创新基础能力。加快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构建重点领域完整创新链,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优化整合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企业在省外建设科研基地。增强基础研究保障能力,打造冷湖世界级天文观测基地,推动申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验室,积极推进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青海科技创新专板企业,加大对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军民两用优势技术产业化。

18.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技术实现新突破,提升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强化生态环保科技支撑,实施国家公园建设科技专项、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专项,推动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建设青藏高原综合科考中心及服务保障基地,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研发推广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增强应对生态系统变化能力。组织攻克一批制造业核心技术,推动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发电验证基地,推广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示范应用。增强绿色有机农牧业技术保障,加强种质资源创制、保护性耕作、生态高效养殖、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技术研究和推广,建设智慧生态畜牧业实验示范基地。

19.提升人才战略性支撑作用。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培育本土人才、引进外来人才、用好现有人才,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健全多层次、分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经营管理人才,推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引进工程,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艰苦边远地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全人才+项目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探索建立“双招双引”模式,构建“科技在内、人才可以在外”的人才工作新机制。健全人才关爱机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人才举荐制,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大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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