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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能源发展回顾与展望(2020)(上)

2020-12-28 08:52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作者:能源情报研究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全社会用电量发电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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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4 2016~2019年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能耗强度

近年来,我国能源行业大力加强节能技术攻关,努力提高能效水平,节能降耗不断取得新成效,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2016~2019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13.2%。受疫情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2%,升幅比上半年回落1.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3.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由升转降,下降0.1%,上半年为上升0.9%,一季度为上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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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5 2016~2019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能源总体投资

2020年1~11月,全国电源工程投资完成4157亿元,同比增长43.5%。其中,水电投资894亿元,同比增加23.2%;火电投资448亿元,同比下降28.8%;核电投资285亿元,同比下降11.0%;风电投资2151亿元,同比增加109.9%。

2020年1~11月电网工程投资完成3942亿元,同比下降4.2%。

能源新技术

近年来,我国能源新兴技术蓬勃发展。在氢能方面,2019年我国年产氢约2200万吨,占世界氢产量的三分之一,是世界第一产氢大国。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加氢站61座,已经投入运营52座。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到2020年底将建成加氢站至少100座。在储能方面,截至2020年9月底,我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3.1吉瓦,约占全球储能市场的17.8%。另外,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速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正在深刻改变能源系统的运行方式、管理机制、盈利模式,进而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发生深刻变革。

二、政策与大事

1.我国将为全球气候治理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各国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汇聚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宣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新举措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为达成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是落实《巴黎协定》的积极践行者。中方已经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我愿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中国历来重信守诺,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脚踏实地落实上述目标,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

2.能源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全国能源系统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统筹推进能源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能源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上半年,“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按期全面完成,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多万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光伏扶贫工程收益稳定、见效较快,直接带动脱贫作用明显。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光伏+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农光互补、畜光互补等新模式广泛推广,增加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收入。能源开发建设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发挥了重要的脱贫带动作用。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6478万千瓦,现代化煤矿39处、年生产能力1.6亿吨,清洁高效煤电超过7000万千瓦,合计增加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中央能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定点帮扶87个贫困县,累计投入无偿帮扶资金60.4亿元,帮助建设扶贫产业项目、扶贫车间约11500个,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15.2亿元;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19.5亿元,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就业超过11.6万人。

3.能源领域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我国能源行业全力以赴保障能源供应,以战时标准、战时作风迅速复工复产达产,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煤炭行业发挥“压舱石”作用,产运需衔接平稳有序,短期内复产率超过90%、日产量达到1000万吨。确保湖北等重点地区电煤库存充裕,供电、供热企业和港口库存均处于合理水平,电煤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全国电力系统供应充足、运行平稳,加强重点部位的电力保障,电力企业大力发扬连续奋战、不怕牺牲的战斗作风,三天三夜为雷神山医院通电,五天五夜为火神山医院通电,37小时为武汉最大的方舱医院通电。油气供应保障充足,成品油终端市场和清洁取暖用气供应稳定,湖北等重点地区成品油库存充裕。油气企业科学调整生产计划,加快生产熔喷无纺布专用料等医卫用品,为缓解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供需矛盾作出积极贡献。能源产业发挥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分析研判疫情影响,推动蒙西至晋中、青海至河南、雅中至江西、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云贵互联等输电工程和乌东德、白鹤滩等大中型水电站等重大工程全面复工,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发展。

4.“十四五”规划建议擘画能源发展蓝图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建议。能源领域发展主要目标包括: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加快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5.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

202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国资委主任郝鹏任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任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兼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肖亚庆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职务。

6.推进电力、油气等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具体内容包括: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

2020年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照“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明确要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带动扩大就业。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开放。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推动垄断行业改革走向深化,重点是要区分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业务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相关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经营效率。

7.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出炉

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目标要求,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能源行业国企改革将进入关键的历史阶段,国企混改、重组整合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规模到质量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能源国有企业将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

8.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一是通过战略、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能力;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加快能源技术进步;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能源安全;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长期以来,由于能源基础性法律缺位,我国能源发展改革的方向目标、顶层设计亟需在法律中明确,以保障能源发展方向和基本制度的稳定性。2017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若获准颁布将是中国首部能源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税法增强了资源税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相比现有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权限,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同时,根据资源税法授权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审议通过了本地区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比如,在全国资源大省山西,为促进资源应采尽采、充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的,依据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尾矿的,免征资源税。资源税法统一了税制要素,简化了纳税申报,规范了优惠政策,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有明显突破。

10.降低用能成本

企业用电成本降低5%

为应对疫情冲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2月1日起至6月30日,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要求将这一政策延续至年底。此前2018、2019年我国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2020年降低电价的幅度从10%下降至5%,但覆盖面由一般工商业用户扩大至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

原标题:报告 | 能源发展回顾与展望(2020)(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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