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以下简称807号文),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自2020年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今年是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第一年,意义重大。
807号文明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及消纳情况,正式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020年5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公布了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消纳情况。在此基础上,国家能源局组织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机构,以及电网企业,对2020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行了研究测算,并达成一致意见,具备正式下达条件。
二、消纳责任权重测算的原则
为推动机制平稳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设定消纳责任权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确保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这是我们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基本前提。
二是促进消纳责任权重逐年提升。2020年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不低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或不低于807号文明确的2019年消纳责任权重。
三是做到松紧适度、留有余地。在确保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前提下,依据各省(区、市)全社会用电量、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纳量,以及净输出、净输入可再生能源电量,合理确定各地消纳责任权重,既引导各地权重逐年提升,也不盲目加码,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平稳有序实施。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西藏以可再生能源为主,807号文明确不予考核。
从全国情况看,10个省(区、市)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0%,9个省(区、市)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超过15%。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同时,浙江、四川、宁夏、甘肃和青海等5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适当提高,以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按此消纳责任权重测算评估,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将达到28.2%、非水电消费占比将达到10.8%,分别比2019年增长0.3和0.7个百分点,能够支撑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完成。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和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的职责任务,确保消纳责任权重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落实
《通知》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协调各省抓好消纳责任权重落实。
一是加强信息监测。按月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季跟踪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落实中长期电力交易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
二是开展评估督促。初步计划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6月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福建能源监管办主动担当作为,监管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2023年全省实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23.1%,高于国家要求2.5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11.2%,高于国家要求1.2个百分点。2023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原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各市场主体: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
记者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获悉,山东今年以来的风光发电量日前突破1000亿千瓦时大关,达1000.7亿千瓦时。近年来,山东新能源发展保持强劲态势,新能源装机量年均增速超过30%。截至10月底,山东电网风电与光伏装机总量达7792万千瓦,走在全国前列。但大规模、高增长的新能源装机,也给电网带来挑战。风
一、背景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6号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相应的电力交易,并在中长期电力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2023》)是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品牌和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的窗口,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编写。《报告2023》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发展形势、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及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1044号文”)。1044号文面世,意味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即行废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北京等
2024年,随着浙江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全省经济运行开局平稳,各行业延续正增长态势。近期发布的用电数据显示:浙江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44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6%,实现开门红。(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具体如何?随小e一起了解下。核心概览浙江一季度全社会用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一、用电情况3月全社会用电量22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3%;第二产业用电量136.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5%;第三产业用电量43.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6%;居民生活用电量37.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2%。二、发电情况3月全省发电量200.0
2024年3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3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405.18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4.7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710.45万千瓦。3月份,全省发电量54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0%,年累计发电量158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3%。其中统调电厂累计1414.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非
2月,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354.78亿千瓦时。1-2月,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06.43亿千瓦时。其中2月第一产业全社会用电量3.92亿千瓦时;第二产业全社会用电量192.27亿千瓦时;工业全社会用电量189.05亿千瓦时;第三产业全社会用电量79.01亿千瓦时;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用电量5.81亿千瓦时。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发电量达737.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同比增发97.87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达57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西电东送”电量159.16亿千瓦时,总体实现发用电供需平衡。新能源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新增新能源投产并网装机181.82万千瓦,统调新能源发电量228.89亿千瓦时,其中风
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国网浙江电力”)9日消息,近日,浙江、福建两省就2024-2026年中长期送受电签订合作协议。初步测算,2024年福建送浙电量将超165亿度,较2023年增加60亿度,此举将有力支撑浙江电力保供稳价。根据协议,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福建省在电力电量盈余的情况下,按照250万
1—2月,全省能源运行开局平稳,高质量发展步伐坚实有力。全社会用电增长势头强劲。1—2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568.7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17.8%。电力保供能力持续增长。截至2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184万千瓦。煤炭稳产稳供扎实推进。1—2月,全省累计生产原煤1798.5万吨,
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5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2月,全社会用电量为235.4亿千瓦时,增长0.4%。分产业看,1-2月,第一产业用电量为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用电量为360.1亿千瓦时,增长3.3%;第三产业用电量为77.1亿千瓦时,增长14.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73.9亿千瓦时,增长10
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1%。全口径发电量87.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8%;原油产量36.05万吨,同比增长1.09%;原油加工量74.40万吨,同比增长0.21%;天然气产量1.4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14%;天然气消费量3.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0%;原煤产量59.05万吨,同比下降20.37%。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经项目单位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部门及地方复核、公开征求意见等遴选审核程序,确定了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共47个,其中有12个项目涉及新型储能领域。1、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包括张家口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基于纯氢燃气轮机创新的“电-氢-电”新模式实证示范项目、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多个氢能项
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光伏领域涵盖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绿色低碳新城建设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等。原文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272号科技部、工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包括: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深远海浮式风电国产化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山东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第一批)、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重型燃气轮机示范
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办法》共包含5章24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被保护的生态产品以政府购买、地区间生态价值交换等形式转化成现实的经济价值、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通过政府和市场路径,把生态产品转化为生产力要素,融入市场经济体系,使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被市场认可、生态价值充分显现、社会价值稳步提升。生态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等。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经验清单,清单中提到建立平原河网水生态保护修复机制,编制全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及实施方案。构建水生态分类修复体系,针对农田、村落、城镇、园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环境,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采取岸线修复、水生植被恢复、生态湿地构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