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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 在长三角打造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样板

2020-05-18 15:14来源:《经济》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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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开幕式宣布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两大国家战略中均扮演着先行者角色。两大国家战略清晰指明了市场化、区域一体化是实现新时代电力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电力改革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都进入了打破壁垒、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的攻坚阶段,尤其是直接触动行业垄断和行政壁垒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正陷入利益博弈和观点交锋的僵局,亟需重点项目引领破局。而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在长三角打造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样板,是发挥市场力量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推动长三角电力高质量发展的最有效举措之一,可以为长三角一体化提供先行示范、为探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路径提供实践支撑。

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11月和2019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两份文件核心要义都是“统筹区域发展、加强互联互通、打破省间壁垒、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流动”。

在区域协调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中,电力是最基础的、不可或缺的资源要素。长三角和华东早已形成了强耦合的一张同步电网,具备电力互联互通、自由流动的物理条件,具有一体化运作的独特优势。然而,受省间壁垒和机制障碍的制约,长三角电力要素市场一体化没有形成,电力自由交易受到制约。如果电力都不能实现一体化,其他基础设施不具备的领域的一体化面临的困难更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将面临严重阻碍、成果将大打折扣。

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以长三角为主体的华东地区是全国电力负荷最集中的中心,年用电量近1.7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国24%。区域内电网联系紧密、电力运行正从省内平衡升级为区域平衡,各省(市)能源资源禀赋各异、互济协作需求迫切,市场交易空间巨大, 2019年,省内和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分别达到5943亿千瓦时和30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和42%。可以预见,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全面实施,各省(市)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将发生深刻调整,用电负荷必然在省市间大规模转移,电力市场化交易需求也必将进一步迅猛增长。

然而,在电力市场“省为实体”管理模式下,省间壁垒、行政壁垒不能破除,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进程缓慢,电力资源未能自由流动,跨省交易受到限制,2019年跨省交易量仅占华东全社会用电量的1.8%,大部分交易被限制在省(市)内。虽然,全国各地均已经建立了省级电力市场,但由于行政干预和市场垄断客观存在,难以形成充分竞争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造成了各省(市)重复投资建设、存量资源利用效率低、新能源消纳困难、电网调节能力和安全备用难以实现省间互济等诸多问题,影响电力高质量发展。

实践表明,市场主体越多、范围越大、竞争越充分,资源配置效率就越高。为此,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但是从电力运行特点和行业发展现状看,跨区域交易受输电通道容量约束、电网不能实时同步、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输电成本高等因素制约,全国性有一定规模的跨区域电力电量市场化交易条件暂不具备。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行政干预少(没有区域行政主体)、网架约束少(省间联络紧密)、市场竞争充分(主体多),具备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应当抓紧启动一体化建设运行,满足长三角一体化后日益增长的省间交易需求,促进长三角电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探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路径提供实践支撑。

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是关键举措

组建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华东和长三角电力市场一体化缓慢的主要原因,就是区域电力交易机构缺位。

根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包括全国较大范围内区域电力市场、一定范围内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目前,在全国层面,成立了北京交易中心(国网)和广州交易中心(南网),但跨区域市场一体化条件尚不具备;在省级层面,各地成立了省级交易中心,省级交易中心的功能定位客观上不利于打破省间壁垒,反而造成了市场割据;在区域层面,尚未组建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不能及时主动响应市场需求、属地监管要求和地方政府要求,使得区域电力市场功能弱化,成为了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的中间梗阻,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痛点。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2022年底前要实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交易机构相互融合,形成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要实现上述目标,作为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最高的长三角地区,亟需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推动电力市场融合和一体化发展。

作为全国最早开展区域电力市场试点的两个地区之一,以长三角为主的华东区域,市场建设运行经验丰富,完全有能力把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好、运营好。

(来源:《经济》,上海长三角能源研究院供稿)

原标题:组建长三角电力交易中心 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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