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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0年长协即将展开 申报电量不受电压等级限制

2019-12-03 09:30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长协交易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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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和售电网获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开展2020年度电力直接交易,采取双边方式组织,取消按电压等级申报交易数据。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的公告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

为做好2020年度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组织实施工作,规范落实交易程序,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重庆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交易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主体

1. 本次参与交易市场主体,按照《通知》中参与直接交易准入条件内容要求执行。

2. 各参与交易市场主体需完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二、交易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08:30-17:30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主体签订的直接交易协议结算。

四、交易方式

1. 本次交易采取双边方式组织,市场主体在交易时间登陆交易平台,购电方申报电量,售电方再进行确认,交易达成有效时间为售电方确认时间,电量单位以兆瓦时计。

2. 售电方确认后,经电量校核后的有效申报结果按照等比例出清交易原则成交,形成无约束全校核后,经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并发布。

五、交易结算

由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结算凭证服务。

六、其他事宜

(一)交易中心不再收取批发与零售市场主体直接交易相关纸质协议、合同。双边交易组织不再按照提前收取的纸质协议限定参与平台交易的市场主体,开市后各市场主体均可自愿在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二)经校核后的双边交易正式结果发布后,交易双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平台自动生成的确认单,并在确认单备注中明确是否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确认单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由其中一方(建议电厂方)扫描上传至平台,并将纸质版一份交至交易中心大厅工作人员。

(三)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均需签订《参与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承诺书》并交至交易中心大厅工作人员。该承诺书原则上仅需签订一次,本次交易之前已签订承诺书的市场主体,因原版本中承诺时效有限制,请于本次交易时一并按照新版本重新签订并提交(新版承诺书见附件)。如电力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则根据通知,视情况另行重新签订。

(四)交易组织时,交易平台取消按电压等级申报交易数据。

(五)按照执行一部制与两部制电价的电量,市场主体分别签订购售电协议,交易中心分开安排交易序列,开市后分别在平台交易。

(六)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

(七)交易时间内,若遇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时间安排

1.12月9日-12日 8:30-17:30,12月13日8:30-12:00,购电方登录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申报量价等信息。售电方对购电方填报意向进行确认。(https://pmos.cq.sgcc.com.cn/pmos/index/login.jsp)2.12月13日16:00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完成电量校核,并将无约束交易结果提交重庆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3.12月19日16:00前,重庆电力调度机构完成安全校核并返回校核结果。4.12月20日17:00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有约束交易结果。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蒋振涌(交易方式咨询)

电话023-63680568

乔梁(交易方式咨询)

电话023-63683107

交易系统维护人员:

易家波(交易平台数据填报咨询)

电话023-63680535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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