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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23 16:27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键词:配电网招标采购广东江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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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广电计〔2015〕16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

2.2建设规模: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4412万元。共建设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 38 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9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3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4 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各标段名称如下:

第一标段: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第二标段)

第三标段: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第四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 /。

3.5业绩要求:/。

3.6信誉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原标题:江门供电局2015年第二批国债投资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鹤山局)施工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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