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江苏11月5日起开展2019年市场主体注册及绑定工作 售电公司提供足额履约保函才可绑定电力用户

2018-11-01 10:52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遵照《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苏工信电力〔2018〕2号)、《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8〕1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江苏发电企业注册顺利进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江苏省发电企业注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注册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发电企业在交易中心的注册服务与全过程管理,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发电企业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省级电网进行调度的统调发电企业;第二类是地级电网进行调度的非统调发电企业。

第二条[注册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准入和退出实行注册制管理。

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按照“注册、备案”的流程自愿申请注册。

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按照“承诺、注册、公示、备案”的流程自愿申请注册,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将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三条 [注册遵循原则]交易中心办理发电企业注册遵循以下原则:

(一)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所有具备结算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注册工作。

(二)发电企业须在结算之前完成有关注册手续。

第四条[职责范围]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统调和非统调发电企业的市场注册工作;对于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交易中心受理统调发电企业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业务,地方电网企业配合受理非统调发电企业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业务。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五条发电企业申请注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已准备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发电业务许可证(豁免的除外)、建设核准文件、购售电合同、电价批文。

(二)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还需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的准入条件,向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签署信用承诺书。

(三)具备互联网接入电脑,推荐 win 7 以上中文版, 4G 及以上内存。推荐安装并使用国产 360 安全浏览器 8.0 及以上版本。

第三章注册方法

第六条发电企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注册:

第一步:登陆江苏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jspec.com.cn),在注册栏目中,选择发电企业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第二步: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请各发电企业按照附件 1 的列表要求,扫描成 PDF 格式上传。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除附件1所列文件外,还需按照附件2签署信用承诺书,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或者地市电网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做初步校核。

第四章注册公示和生效

第七条 对于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校核通过的不需要公示,直接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

第八条 对于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交易中心对提交的发电企业注册材料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准入条件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后获得售电市场准入,有关信息在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公开。

第九条 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还需办理第三方认证的数字安全证书,交易中心将开通发电企业平台账号和配置权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公司查看更多>电力用户查看更多>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