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报道正文

华北能监局制定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018-10-10 10:29来源:华北能监局关键词:电力领域电力业务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华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制定了《华北能源监管局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华北能源监管局辖区内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范围;细化了局各部门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具体职责;规范了 “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认定、公布、信用修复、异议处理、退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按照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报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并在华北能源监管局门户网站、信用能源网站公布;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检查频次。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认定和退出标准,将信用监管渗透到事中事后监管中,严惩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严重失信行为,维护市场合法经营者利益,促进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原标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制定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领域查看更多>电力业务查看更多>电力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