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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

2018-08-30 08:51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电力现货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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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易品种及组织方式

4.1交易品种

1. 省间交易按照交易标的分为省间电力直接交易、省间外送交易和 省间合同交易。优先发电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交易电量,签 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纳入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以合同方 式予以保障执行,其全部电量交易、执行和结算均需符合本细则相关规定。

2. 省间电力直接交易指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按照自愿参 与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相应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 电服务。

(1)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在年度交易分解至月度交易的基础上, 开展分时(如峰平谷)的电量交易。

(2) 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热、储能、电釆暖、蓄冷等电力 用户、电能替代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3. 省间外送交易指发电企业与电网之间,或者送受端电网之间开展 的购售电交易,相应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1) 省间外送交易主要为了实现促进清洁能源外送、保障电网 供需平衡等目的,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通过市场化 方式组织。

(2) 在就地优先利用的基础上,鼓励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与抽蓄 电站或其所在地的电网企业试点开展年度、月度抽蓄电站 富裕抽水电量省间交易(以下简称“抽蓄电量试点交易”)。初期,在湖北、湖南和江西开展抽蓄电量试点交易。北京 电力交易中心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推广实施,并向国 家能源局报备。

4. 省间合同交易指不影响相关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交易方 式实现市场主体之间合同电量的有偿出让和买入,也称发电权交 易。省间合同交易按照组织类型分为合同回购、合同转让和合同 置换。

(1) 合同回购交易是由原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由售电方回购部 分交易电量。回购电量、价格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2) 合同转让交易是指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合同之 外的第三方的交易。

(3) 合同置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将各自的售电(或购电)合同 执行时间段进行置换,保持双方全年总的合同电量不变。

5. 按照电力交易期限分为多年(2年及以上)、年度、季度、月度 交易及月内多日等中长期交易。一般按照年度、月度交易时序开 展,必要时可开展月内多日的中长期交易,抽蓄电量试点交易在 初期只开展月度交易。

6. 多年交易需分解到年度,年度、季度交易需分解到月度。

4.2交易组织方式

1. 按照电力交易组织方式分为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

2. 各类交易按照本细则组织开展,具体组织时结合交易公告执行, 交易公告中需明确市场主体、交易关口及标的、交易方式、价格、结算、具体时间安排、相关交易参数等内容。

4.2.1双边协商交易

1. 双边协商交易是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力)、价 格,形成双边协商交易初步意向,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申报确 认,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双边协商交易结果。

2. 若安全校核未通过,由电力调度机构出具安全校核结果,明确校 核不通过的具体电量并说明原因,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予以公布 并对无约束成交结果进行调减,直至通过安全校核。

3. 鼓励在双边协商交易中约定交易的电力曲线,并在安全校核未通 过时,最后调减约定电力曲线的交易合同。

4.2.2集中竞价交易

1. 集中竞价交易是指所有市场主体均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 价格等信息,以申报截止前最后一次的有效申报作为最终申报, 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集中竞价交易结果。

2. 电力交易平台根据细则统一进行市场出清(按照4.2.2.1边际电 价法或4.2.2.2报价撮合法确定)。

3. 若安全校核未通过,由电力调度机构出具安全校核结果,明确校 核不通过的具体电量并说明原因,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予以公布 并对无约束成交结果进行调减,直至通过安全校核。

4. 鼓励在集中竞价交易中分解电力曲线,可逐步细化至峰、平、谷 段电量,分别进行集中竞价出清,并在安全校核未通过时,最后调减约定电力曲线的交易合同。

4.2.2.1边际电价法计算流程

1. 所有成交电量均釆用统一价格进行出清的方法,称为边际电价 法。

2. 申报截止后,电力交易机构根据交易公告,将发电企业、电力用 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申报的购电价格、售电价格,考虑输配 电价(含网损)、政府基金及附加后统一折算到落地侧交易关口, 形成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和售电方报价。

3. 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形成购电方申报曲线。原则 上,价格相同时,按“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分配成交电量;当以 上条件均相同时,按申报电量等比例分配成交电量。具体以交易 公告为准。

4. 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形成售电方申报曲线;价格相 同时,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能耗低优先,下 同),时间优先”的顺序排序;当以上条件均相同时,按申报电量 等比例分配成交电量。

5. 边际电价的确定方法为:

(1)当购电方申报曲线与售电方申报曲线有交叉,交叉点对应 的价格为边际出清价格。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低于边际出 清价格的售电方申报电量,以及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高于 边际出清价格的购电方申报电量均成交。如果等于边际出 清价格的购电方申报电量与售电方申报电量不相等,按照

5.在挂牌交易期间,市场主体只能进行一次挂牌申报,但可以摘牌 多笔挂牌电量,电力交易平台即时滚动更新剩佘交易空间。原则 上,如果同一笔挂牌电量被多个市场主体摘牌,原则上按照摘牌 “时间优先”原则依序形成交易合同;若时间优先级相同,原则 上按申报电量等比例分配交易电量。

6.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主体需求,挂牌交易可与集中竞价交易 一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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