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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2018-08-03 11:50来源:新疆发改委关键词:增量配电售电公司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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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经体〔2018〕0956号),发布了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我区三道岭工业园区、三塘湖工业园区、伊吾工业园区(扩区范围)、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河北巴州生态园增量配电业务6个试点项目,被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文件精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同时,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建设也是自治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加快推进我区配电网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配售电价格有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指导相关地(州、市)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开展配电区域划分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区电力体制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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