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国家能源局明确,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20年不变,同时引入绿证交易制度,共同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财经》记者独家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明确,不区分存量、增量资产,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维持20年不变。
此前,业界对补贴下调忧心忡忡。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公布了《可再生电力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文件,未来国家将对各省级行政区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不达标的相关行政区域和市场主体将受到惩罚。
国家能源局分管领导是在征求意见期间作出上述表态的。《财经》记者获悉,该文件有望将在2018年年内出台。
与配额制一同引入的,还有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该证书一般被称作“绿证”。对可再生电力的生产者,每一兆瓦时(一千度)交易结算电量可以获得一个绿证,绿证分为常规水电证书和非水电证书。
配额制与绿证结合,对配额不达标的市场主体来说,意味着可以通过购买绿证来完成配额。未来,绿证制度将与可再生能源基金相结合,共同支持新能源电力。2018年-2020年为过渡期,绿证的引入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2020年之后,新能源将迎来平价时代,强制配额与绿证将共同保障中国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
在3月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后,,国家能源局原计划在6月底公开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但最终取消。其原因在于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强度的新增内容在业内传播开来,而引起了行业巨大反响。
第二版征求意见稿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与绿色证书相结合,并且按省份划定了风电和光伏的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内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给予全额补贴,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不再获得补贴支持,但发电企业可以获得绿证并且出售获得增量收益,但金额不得超过原先的补贴数额。
这一新增规定,意味着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新能源企业的发电量能够获得的补贴将只能依靠出售绿证来换取,且金额不超过原来的补贴数额,意味着该部分收益将受损且面临不确定的风险。
这一信息一经传出,引发市场强烈波动,A股金风科技、港股大唐新能源、龙源电力等龙头风电标的股价一度累计大幅度调整30%。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分析,如果就此执行,新能源运营企业存量资产的财务模型面临崩溃——在投资建设新能源运营资产之初,所有运营商均按照20年国家补贴强度不变的前提搭建财务模型,并作出投资决策。更为重要的是目前不限电的中东部区域,新能源消纳情况良好,电网全额消纳,对这些地区划定最低保障利用小数并削减补贴的做法,将让引发投资者全面重估资产价值。
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条规定,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一位新能源发电企业人士称,运营商通常是用投产后的电费收入作为抵押物去银行融资,如果补贴削减,可能会引发银行抽贷,或要求增加抵押物,给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同时这也是国家政策重大转向,将对政府信誉造成冲击。
根据《财经》记者了解,7月初,国家能源局先后召开两次闭门座谈会,重新确定了配额制的思路和与绿证制度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削减存量补贴的想法已经被推翻,在会上,能源局分管业务领导明确,保持新能源补贴强度不变,同时引入绿证交易制度。
能源局同时要求,此前划定的西北限电区域的保障利用小时数各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保障利用小时之内的国家补贴20年不变,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基础电价部分鼓励市场化交易,补贴强度同样保持20年不变,新能源运营商可以先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收益与原补贴总额之间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足。
这种做法一方面缓解了新能源补贴缺口压力,另一方面绿证收入回款速度较快也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因补贴拖欠形成的现金流压力,同时能源局方面也强调中东部不限电区域将不设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新能源电力全额收购,补贴强度维持20年不变。
上述思路获得了角度参与讨论的专家和业内人士的赞同,为配额制最终落地明确了思路,目前第三版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中。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定了约束性指标,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立了预期目标。根
编者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今天推荐一篇文章,作者在此前发表的《权威|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思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9.4%,与2020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与2021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9.4%持平。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
7月22日,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运用“集中+套餐”模式,利用现有的兰溪市孝顺镇3兆瓦/1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作为配额集中站,为第一批3家光伏企业提供储能配额。此举标志着“新能源+配额制储能”模式在金华落地,是浙江金华供电公司助力浙江建设省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的重要措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北极星售电网从湖北省发改委官网获悉,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做好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湖北实际,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2018年3月,我国首次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2019年5月《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正式发布,同绿证相结合的强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正式建立。该通知从顶层架构出发提出了保障机制的各主体的责任,但没有公布具体的细
在最近举办的多场论坛上,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不约而同认为,“去碳化”能源体系的发展步伐正在加速,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会因补贴时代的终结而陷入停滞,相反,可能是打开了加速发展的一扇窗。新能源是能源转型的关键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成为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和消费量第一大国,风电发电能力占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标志着历经近10年研究的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正式出台,最新文件对原政策名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作了重大调整,明确政策目标在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如
为了助力发电企业实现可持续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北极星电力网将于2024年5月21日-22日在北京举办以“绿色低碳降本增效”为主题的首届发电企业清洁高效与灵活智慧创新发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将围绕发电企业面临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等多重要求,从电源结构配置、市场运行方式、技术升级
近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列入2024年(4月第2批)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交易单元准入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拟列入2024年(4月第2批)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交易单元准入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第一批“工商注(吊)销”发电企业强制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发电企业工商注册存续状态核验工作,徐州楚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发电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吊销。上述3家发电企业已因自身原因不能持续保持准入条件,现启
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5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新增电力用户共12家(见附件1),经公示无疑义的电力用户请于4月16日17:00前在甘肃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电力用户,视为自行放弃参加直接交易资格。新增电力用户中,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八批发电企业市场注册、信息变更等业务的公示,详情如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八批发电企业市场注册、信息变更等业务的公示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服务指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换届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发电方成员单位分别推荐一人作为成员代表,共5名。各购电方成员单位分别推荐一人作为成员代表,共5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推荐产生4名成员代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
为了助力发电企业实现可持续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北极星电力网将于2024年5月21日-22日在北京举办以“绿色低碳降本增效”为主题的首届发电企业清洁高效与灵活智慧创新发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将围绕发电企业面临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等多重要求,从电源结构配置、市场运行方式、技术升级
近年来,能源行业深入践行中央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绿色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在能源革命向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发电企业作为国家能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肩担着保供的重担,还面对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等多重要求。为了助力发电企业实现可持续的绿色低碳高
2024年3月29日下午,山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能源局的现场监督指导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相关文件要求,除市场运营机构代表外,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投票确定第三届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21名,其中发电企业代表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电企业入市的公示公告,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公示期7天。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有限公司关于发电企业入市的公示公告按照《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华北监能市场[2018]49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2024年4月份拟入市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拟于2024年4月入市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项目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对2024年4月份拟入市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闽电交交易〔2024〕27号)各市场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鄂托克旗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鄂托克旗能源局积极推动专项行动按期开展。旗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海蜚现场调研鄂尔多斯双欣环保余热发电扩建煤棚项目。4月10日起,聘请3名电力安全专家安全检查15家电力企业,为本次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筑牢基础。
为深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会暨涉网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增强华北区域共同维护区域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华北能源监管局牵头联合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监管办,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
数智化坚强电网通过集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使电网更加智能、安全、可靠、绿色、高效,并实现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ESG理念强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鼓励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两者在提高社会福祉、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
随着电力系统的变革推进和电力敏感型用户的增加,电力用户从“用上电”向“用好电”的诉求转变愈加明显,电能的高质量供应问题备受关注。伴随着供用电系统高度电力电子化的发展趋势,电力负荷用电设备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力用户为满足其对产品的个性化、多样性生产需求,更大规模地采用了以计算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规范电网公平开放行为。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江苏能源监管办近日部署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全省推进“获得电力”提质增效现场工作会,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总结近年来全省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和频繁停电整治工作成效,交流经验,推动频繁停电治理常态化和“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河南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供电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的要求,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江苏供电企业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2018年制定的原《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进行了修订。看到新修订的《办法》后,不少人向观茶君表达了失望,认为
3月28日,安徽省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皖发改产业〔2024〕145号)。要求,到2025年,形成多项车网互动技术标准,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并且,到2030年,参与制修订多项车网互动国家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电力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市场、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