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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陕西将规范销售电价分类和适用范围

2018-07-23 09:23来源:陕西省物价局关键词:销售电价电价改革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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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将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个类别,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价商发〔2018〕65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销售电价分类结构、销售电价适用范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结合国家和我省电价改革工作实际,将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个类别,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

二、规范销售电价适用范围

(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电锅炉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是指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价格。其他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等不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是指除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用电价格。

我省各类销售电价具体适用范围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销售电价适用范围调整涉及到各类用户的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宽。省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

陕西省物价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

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

一、居民生活电价

城乡居民住宅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含乡村道路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增压水泵、消防、绿地、喷泉、景观、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包括向居民供暖(制冷)的地热源热泵、干热岩供热、污水源热泵等环保节能设备用电;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含车库)、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

电锅炉用电:是指居民住宅小区,省级机关和驻陕部队办公、休养所、老干所,楼堂馆所、大型商务等使用电热锅炉、蓄热式电锅炉、空调冰(水)蓄冷装置用电。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不含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如驾校、烹饪、美容美发、语言、电脑培训等。

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的生活用电。

宗教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

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是指由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包括城乡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社会保障和救助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室外活动广场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和活动的场所用电。

二、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用电:是指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用电。包括谷物、豆 类、薯类、棉花、油料、糖料、麻类、烟草、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坚果、含油果、饮料和香料作物、中药材及其他农作物种植用电,以及农业经济作物灌溉和排涝用电。

林木培育和种植用电:是指林木育种和育苗、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和管护等活动用电。其中,森林经营和管护用电是指在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的促进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用电。

畜牧业用电:是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用电。不包括专门供体育活动和休闲等活动相关的禽畜饲养 用电。

渔业用电:是指在内陆水域对各种水生动物进行养殖、捕捞,以及在海水中对各种水生动植物进行养殖、捕捞活动用电。不包 括专门供体育活动和休闲钓鱼等活动用电以及水产品的加工用 电。

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是指对各种农产品(包括天然橡胶、纺织纤维原料)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用电。包括用于果蔬保鲜贮藏的气调库和冷藏库用电。不包括直接以农、林、牧、渔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坚果等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

农业灌溉用电:是指为粮食作物生产服务的灌溉及排涝用电。

三、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用电。

大工业用电:是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电热的工业生产用电;(2)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航运、电车及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生产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4)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大工业用电以外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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