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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规范理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同降0.025元/千瓦时

2018-05-25 18:21来源:西藏发改委关键词:上网电价销售电价西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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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全区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的通知》,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并同步理顺销售电价。

西藏采取调整电价的方式为:调整上网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和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来进行。

一、调整上网电价

规范电站类别,调整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发电及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

鼓励区内有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或市场竞价方式购电,自行确定交易电量、价格和交易方式

二、调整销售电价

归并电价类别:归并中部、阿里电网电价分类标准,统一实行4类电价,即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牧业生产用电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和趸售用电价格。

规范和理顺电价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制电价”。

居民用电在5-10月份试行阶梯优惠电价: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300千瓦时以下的,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超过3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

工商业用电在7-9月份试行增量用电优惠电价:对于执行范围内的工商业用户在7-9月份用电量相较同年6月份的增加的电量,执行所属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由电网企业在与用户结算时直接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采取优惠电价分担方式为:发电企业降一点、电网企业让一点共同消纳。发电企业执行降低0.02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输配电环节,电网企业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增量电量让利0.025元/千瓦时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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