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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2017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668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50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8.0%,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来看,青海、宁夏、内蒙古最高,均超过18%;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同比增长来看,西藏、陕西、河南三省(区)同比增长较快,分别同比上升了3.9、3.9和3.7个百分点;从完成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情况来看,宁夏、青海、内蒙古等17个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已达到2020年目标,湖北、贵州、江苏、陕西达到2020年目标的75%以上,广东、海南、重庆低于2020年目标的50%。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左右和20%左右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并与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进行衔接和复核,形成了《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现将监测评价报告予以通报,以此作为各地区2018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有关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18年5月11日
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76万千瓦。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其中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6%,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生物质发电量79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2%。
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7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668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量情况,2017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下:
表1 2017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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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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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电情况3月全社会用电量22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3%;第二产业用电量136.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5%;第三产业用电量43.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6%;居民生活用电量37.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2%。二、发电情况3月全省发电量200.0
2024年3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3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405.18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694.7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710.45万千瓦。3月份,全省发电量54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0%,年累计发电量158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3%。其中统调电厂累计1414.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非
2月,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354.78亿千瓦时。1-2月,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06.43亿千瓦时。其中2月第一产业全社会用电量3.92亿千瓦时;第二产业全社会用电量192.27亿千瓦时;工业全社会用电量189.05亿千瓦时;第三产业全社会用电量79.01亿千瓦时;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用电量5.81亿千瓦时。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发电量达737.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同比增发97.87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达57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西电东送”电量159.16亿千瓦时,总体实现发用电供需平衡。新能源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新增新能源投产并网装机181.82万千瓦,统调新能源发电量228.89亿千瓦时,其中风
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国网浙江电力”)9日消息,近日,浙江、福建两省就2024-2026年中长期送受电签订合作协议。初步测算,2024年福建送浙电量将超165亿度,较2023年增加60亿度,此举将有力支撑浙江电力保供稳价。根据协议,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福建省在电力电量盈余的情况下,按照250万
1—2月,全省能源运行开局平稳,高质量发展步伐坚实有力。全社会用电增长势头强劲。1—2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568.7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17.8%。电力保供能力持续增长。截至2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184万千瓦。煤炭稳产稳供扎实推进。1—2月,全省累计生产原煤1798.5万吨,
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5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2月,全社会用电量为235.4亿千瓦时,增长0.4%。分产业看,1-2月,第一产业用电量为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用电量为360.1亿千瓦时,增长3.3%;第三产业用电量为77.1亿千瓦时,增长14.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73.9亿千瓦时,增长10
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1%。全口径发电量87.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8%;原油产量36.05万吨,同比增长1.09%;原油加工量74.40万吨,同比增长0.21%;天然气产量1.4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14%;天然气消费量3.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0%;原煤产量59.05万吨,同比下降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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