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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系列宣贯活动正式启动

2018-04-09 09:55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增量配电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电力业务许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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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正式印发,为积极推动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工作,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助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落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于2018年3月29日至30日在武汉召开了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会。资质中心巡视员鲁由明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华中能源监管局党组成员、巡视员葛才胜同志代表华中能源监管局致欢迎词。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张弛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考虑。资质中心徐峰同志对《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宣贯,介绍了文件的编制情况并对文件中重点政策进行了解读。各派出机构资质管理处与会同志分别介绍了本辖区内增量配电项目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有关情况,交流了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体会,重点围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

 

资质中心副主任丁勇军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足以说明配电区域划分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以及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各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项目推进情况,做好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并积极做好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颁发管理工作。丁勇军要求资质中心根据此次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许可管理制度,积极为各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尽快落地创造条件。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资质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和资质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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