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日前印发了《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对湖北省2014—2016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的结果,确定344家企业作为2017年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5个行业。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2.湖北省2017年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以及《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号)和《关于修改<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89号),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我省年度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地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配额总量确定的基础上,配额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标杆法、历史强度法与历史法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事前分配与事后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市场的调节机制,对我省碳排放权配额进行科学分配和规范管理。
二、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清单
根据对我省2014—2016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的结果,确定344家企业作为2017年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5个行业。具体行业和企业见2017年湖北省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附件2)。
三、配额总量与结构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17年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2017年我省经济增长预期,确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
2017年碳排放配额总量为2.57亿吨。
(二)配额结构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计算方法如下:
1.年度初始配额=纳入企业初始配额之和
2.政府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8%
3.新增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政府预留配额)
政府预留配额主要用于市场调节,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
四、纳入企业配额分配方法
(一)纳入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配额实行免费分配,采用标杆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法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其中,水泥(外购熟料型水泥企业除外)、电力、热力及热电联产行业采用标杆法,造纸、玻璃及其他建材、陶瓷制造行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其他企业采用历史法。
采用标杆法和历史强度法的企业,先按企业2016年实际碳排放量的一半预分配配额;采用历史法的企业,先按企业历史排放基数的一半预分配配额。再根据企业2017年实际生产情况核定2017年度配额,预分配额多退少补。
1.采用标杆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预分配额=2016年实际碳排放量×50%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17年实际产量×行业标杆值×市场调节因子
2. 采用历史强度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预分配额=2016年实际碳排放量×50%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17年实际产量×历史碳强度值×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
其中,历史碳强度值等于企业基准年间碳强度的加权平均值,每年碳强度的权重为当年产量占三年总产量的比例。
3. 采用历史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预分配额=历史排放基数×50%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历史排放基数×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12×正常生产月份数
历史排放基数为企业基准年间碳排放的算术平均值。
市场调节因子=1-(上一年度市场存量/当年碳排放配额总量)
2017年度的市场调节因子为0.9781。
行业控排系数(具体数值见附件1-1)是用于核定企业既有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依据各行业减排成本、减排潜力、行业竞争力、各行业碳排放历史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二)基准年
1.基准年选取方式
按照纳入企业2014年至2016年碳排放边界和碳排放量变化情况,基准年选取方式如下:
(1)企业在2014-2016年间没有发生因增减设施等导致碳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准年为2014-2016年;
(2)企业在2014-2016年间存在因增减设施导致碳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以企业2014-2016年间最早按最新产能连续正常生产的月份至2016年底的碳排放量作为核定配额的依据。若正常生产月份不足一年,则以正常生产月份的月排放平均值乘以12折算成一年来核定配额。
2.基准年碳排放量修正
企业在基准年期间累计停产不足6个月的,其年度碳排放量根据实际月均碳排放量乘以12予以修正。
(三)标杆值
1.水泥行业
水泥企业的标杆值采用湖北省2017年位于第40%位纳入水泥企业的单位熟料碳排放量,具体的标杆值根据当年的核查数据测算确定。水泥企业配额分配的核算边界为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均化开始,包括水泥原燃料及生料制备、熟料烧成、熟料到熟料库为止,不包括厂区内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
2.电力行业
燃煤电厂各机组标杆值的选取标准为:超超临界以及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参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发改能源〔2014〕2093号)中的先进值,30万千瓦超临界及亚临界机组采用本省纳入企业同类型机组现役最先进值(具体数值见附件1-2);采用天然气、煤矸石等其他燃料的发电企业,其标杆值等于企业基准年间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量的加权平均值,每年碳强度的权重为当年综合发电量占三年综合发电总量的比例。
3.热力及热电联产行业
热力及热电联产企业标杆值采用湖北省2017年位于第40%位纳入热电联产企业的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量,具体的标杆值根据当年的核查数据测算确定;纯热力行业、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的标杆值等于企业基准年间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量的加权平均值,每年碳强度的权重为当年综合发电量占三年综合发电总量的比例。
电力、热力及热电联产行业所计电量为综合发电量,计算公式为:
综合发电量=发电量+供热量/热电折算系数
其中,热电折算系数为36百万千焦/万千瓦时。
五、企业产量变化的配额变更
(一)申请条件
企业因产量变化导致当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
(二)核定方法
根据重新核定结果,对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20%或20万吨以上的部分予以追加或收缴。
1.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20%
追加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企业年度初始配额×(1+20%)
收缴配额=企业年度初始配额×(1-20%)-企业当年碳排放量
2.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20万吨
追加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企业年度初始配额-20万吨
收缴配额=企业年度初始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20万吨
六、企业配额的发放
(一)2017年配额发放
预分配额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发放给企业,在完成企业碳排放量核查后,根据当年实际生产情况核定其实际应发配额。
企业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湖北试点企业的配额发放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二)其他说明
企业的机组、生产线或装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配额;已经发放配额的企业经核查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按规定收回部分配额。
1.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私自建设的;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应关未关的。
七、企业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处理
纳入企业发生合并、分立、关停或迁出本省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报主管部门核定配额变更。配额变更的申请条件和核定方法如下。
(一)企业的合并
纳入企业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后的碳排放边界为纳入企业在合并前各自的碳排放边界之和。
纳入企业和非纳入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当年的碳排放边界仍以纳入企业合并前的碳排放边界为准,合并次年重新核定。
(二)企业的分立
纳入企业分立的,应当明确分立后各企业的碳排放边界及配额量,并报送主管部门。分立后的企业仍然履行各自的缴还义务。
(三)企业的关停或搬迁
纳入企业关停或迁出本省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按照经审定后的当年碳排放量完成配额缴还,当年剩余配额由主管部门收回,次年不再对其发放配额。
纳入企业碳排放边界内主要生产设施累计停止生产6个月以上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按照经审定后的当年碳排放量完成配额缴还,当年剩余配额由主管部门收回,次年是否对其发放配额视企业是否恢复正常生产而定。
纳入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注册登记系统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各地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跟踪服务,密切关注企业产能变化以及合并、分立、关停、搬迁等情况,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1-1.各行业控排系数
1-2.电力行业燃煤机组标杆值
附件1-1
各行业控排系数
附件1-2
电力行业燃煤机组标杆值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工业化程度高,有一定的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介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年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日前,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是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用于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缴还,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该《办法》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2月13日省人民
近年来,“双碳”目标的提出拉开了我国能源体系系统性、根本性变革的序幕,促使我国在新能源项目装机和运行、电力市场、碳市场等领域都取得不同的阶段性进展甚至突破。(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中国海油副总地质师兼中海油研究总院院长米立军)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为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于2024年3月24-25日举行。3月24日下午举行了“碳中和与全球气候治理专题研讨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兵认为,当前中国的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快构建,传统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正在加速。余兵表示,接下来,一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含绿量”更多的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持续承压。今年以来,碳密集型行业不急于购买更多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大幅下滑。其中,欧盟碳价于2月23日创新低,跌至54.21欧元/吨,进入3月虽有所回升,但仍然仅维持略高于60欧元/吨的水平。英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737家企业入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我局定期组织开展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于20
全国碳市场扩围的呼声已久,扩围条件正逐步成熟。业内普遍认为,根据当前各行业的现状,首批纳入扩围的很可能包括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全国碳市场扩围再被提上日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已开展扩围的专项研究。对重点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
近日,国内首部碳信息披露团体标准立项。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气候信息披露程序规则持续完善。刚结束不久的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300多万个参数数据自动识别校验时,及时发现并解决了7.2万余个数据异常问题。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企业碳信息合规披露将有效促进我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来源:“中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碳排放数据管理以及碳市场扩容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5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和监管制度,是指导中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的法律依据,为支持我国碳市场长远发展、助
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提交了《关于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场的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碳市场自启动以来发展迅速,成为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和绿色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被纳入的行业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需要提供碳排放数据,并为产品制造时产生的碳排放交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济萍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彼此之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来自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表示,当前我国碳市场存在支撑碳市场的各类法规和配套制度仍待建立健全;各地碳市场的差异性对统一全国碳市场形成挑战;碳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健全,产品服务相对单一等问题。为此,杨智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快制定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规划。近期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将符合纳管条件的127家碳排放报告单位转为重点排放单位。并将58家企业从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中移出。调整后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共746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公示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尖、高、平、谷四个时段以及电价比例进行了较大调整。变化最为明显、产生影响最大的是,原来9:00-15:00的6h高峰时段的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即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
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升电力系统经济性、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解决风光新能源消纳存在的困难,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分时电价新政,概括为“四变四不变”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详情
由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长环国际会展(湖北)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海洋学会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分会战略支持,拟邀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四川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龙坪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建设招标,合同估算价约523万元,新建龙坪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一座,包括主站房的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道路、给排水强弱电、绿化等。公示如下:
科技感十足、双向充放电、清洁能源更稳定……近日,由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楚天公司与蔚来合作共建的首座高速“光储充放”一体换电站在G50沪渝高速枝江西服务区正式投入运营。该一体换电站采用蔚来自研的HPC双向大功率液冷电源模块,峰值效率达98.2%,充放电功率62.5千瓦,可大幅提升换电站内电池充放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5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电力武汉滨湖双鹤药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华润电力武汉滨湖双鹤药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SZBGG2024030217号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中部片区2024年度第18批招标华润电力武汉滨湖双鹤药业用户侧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浙江、江西、河南、甘肃再发一批重大项目清单,共442个重点电力能源项目。火电项目包括: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甘肃电投常乐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扩容升级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正宁电
3月12日上午,湖北省电力企业服务协会组织的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与验收评审会在武汉顺利举行,由国网湖北经研院牵头,14家单位参编的《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碳排放核算导则》团体标准顺利通过验收评审。国网湖北经研院副院长张洪、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柳印、技经处处长杨林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湖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施行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行动等十大行动,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