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增量配电试点的区域范围(也就是配电区域)政府有权重新划分,但配电区域里面的存量资产怎么办?
(文章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观茶君)
在《对于现有供电区域,政府有权重新划分吗?| 增量配电试点bug系列之三》一文刊发后,有不少小伙伴问观茶君。
配电区域是国家定的,但资产的产权却是权利人自己的,总不能强制征收吧?
确实,观茶君了解的信息也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如何处理试点范围内的存量资产尤其是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已经成为配电区域划分的最大障碍,是困扰增量配电改革的最大难题之一。
结合工作实践和电改文件精神、法律法规,观茶君狠狠开了开脑洞,大胆提出三种处理方式,这里首先要说的是最理性的一种方式:协商处理。
一、除电网外的其他主体存量资产的处理
一说到增量配电试点区域内的存量资产,很多人马上就会想到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其实,观茶君想提醒的是,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增量配电试点区域内的存量资产包括两大类,即:电网企业投资的存量资产和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资产。这两种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事实上,在不少试点区域内,都有地方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这些资产与电网企业投资的配电资产共同构成了配电网络。在一些区域内,其他主体投资的配电资产甚至占据主要地位,投资体量比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还要大。对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已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即《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第二条“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配电资产按照视同增量资产处理。根据《办法》第十二条,“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简言之,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主体可以直接申请成为项目业主,开展配电业务。而据观茶君了解,国内已经有试点项目直接被确定为项目业主,比如浙江的几个项目,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同时,接下来谈到的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也同样适用于其他主体的存量资产。
二、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
在增量配电试点中,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不少试点项目区域范围内都包含有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因而,对试点范围内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是增量配电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那么,应如何处理呢?观茶君一番查询之后,并未找到专门针对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政策,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855号)批准的《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试点园区的原有配电网资产,可以资产入股或折价转让给售电公司”。观茶君认为,该文件实际上为存量资产的处理提供了解决思路。同时,资产入股、折价转让两种方式从法律角度和改革现状上,都合理并可行。
1、资产入股
资产入股,即电网企业对其投资的存量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评估作价,并折价入股至项目公司,以实物出资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方式符合电改精神,解决了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参与试点项目的问题,为改革政策文件倡导和鼓励。同时,电网企业参股项目公司,电网企业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更为实际的是,在划分配电区域范围时双方更容易达成一致,观茶君觉得这对于不少项目业主都很有吸引力。这一方式在各地试点实践中已有先例,如重庆等地的几个试点园区就采取该模式。
当然,电网企业以存量资产入股也有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典型的比如,存量资产的估值、电网占有的股权比例,尤其是在是否控股的问题上往往很难达成一致。
2、折价转让
折价转让,即电网企业对其投资的存量资产进行评估作价,转让给增量配网的项目业主。该方式更简单易行,权利义务清晰,适用于存量资产不参与试点的情形。因此,虽然至今尚未发现电网企业将存量资产折价转让给增量配电项目业主的成功范例,但不代表以后没有,特别是在电网企业成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中,更有实现的可能。
3、租赁经营
除以上两种方式外,也有小伙伴提出租赁的方式。租赁,即电网企业将其投资的配电设施以固定或相对固定的费用租赁给项目业主,经营所获收益归项目业主。观茶君觉得,以租赁方式来处理存量资产,从法律角度无任何障碍,但在运营管理方面却可能存在较多细节需要解决。比如,资产的维护管理义务、升级改造义务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于改造资产与原资产混同时的权属问题都需要界定。
上面的几种方式,都是以“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为基础的。但在参与试点实践的过程中,观茶君发现了另一个难题:在一些试点项目中,各方无法就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协商一致”。试点的区域范围(也就是配电区域)政府有权重新划分,但配电区域里面的存量资产怎么办?
在《对于现有供电区域,政府有权重新划分吗?| 增量配电试点bug系列之三》一文刊发后,有不少小伙伴问观茶君。
配电区域是国家定的,但资产的产权却是权利人自己的,总不能强制征收吧?
确实,观茶君了解的信息也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如何处理试点范围内的存量资产尤其是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已经成为配电区域划分的最大障碍,是困扰增量配电改革的最大难题之一。
结合工作实践和电改文件精神、法律法规,观茶君狠狠开了开脑洞,大胆提出三种处理方式,这里首先要说的是最理性的一种方式:协商处理。
一、除电网外的其他主体存量资产的处理
一说到增量配电试点区域内的存量资产,很多人马上就会想到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其实,观茶君想提醒的是,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增量配电试点区域内的存量资产包括两大类,即:电网企业投资的存量资产和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资产。这两种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事实上,在不少试点区域内,都有地方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这些资产与电网企业投资的配电资产共同构成了配电网络。在一些区域内,其他主体投资的配电资产甚至占据主要地位,投资体量比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还要大。对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已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即《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第二条“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其他主体投资的存量配电资产按照视同增量资产处理。根据《办法》第十二条,“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简言之,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主体可以直接申请成为项目业主,开展配电业务。而据观茶君了解,国内已经有试点项目直接被确定为项目业主,比如浙江的几个项目,依据的就是这一规定。
同时,接下来谈到的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方式,也同样适用于其他主体的存量资产。
二、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
在增量配电试点中,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不少试点项目区域范围内都包含有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因而,对试点范围内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是增量配电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那么,应如何处理呢?观茶君一番查询之后,并未找到专门针对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政策,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855号)批准的《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试点园区的原有配电网资产,可以资产入股或折价转让给售电公司”。观茶君认为,该文件实际上为存量资产的处理提供了解决思路。同时,资产入股、折价转让两种方式从法律角度和改革现状上,都合理并可行。
1、资产入股
资产入股,即电网企业对其投资的存量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评估作价,并折价入股至项目公司,以实物出资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方式符合电改精神,解决了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参与试点项目的问题,为改革政策文件倡导和鼓励。同时,电网企业参股项目公司,电网企业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更为实际的是,在划分配电区域范围时双方更容易达成一致,观茶君觉得这对于不少项目业主都很有吸引力。这一方式在各地试点实践中已有先例,如重庆等地的几个试点园区就采取该模式。
当然,电网企业以存量资产入股也有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典型的比如,存量资产的估值、电网占有的股权比例,尤其是在是否控股的问题上往往很难达成一致。
2、折价转让
折价转让,即电网企业对其投资的存量资产进行评估作价,转让给增量配网的项目业主。该方式更简单易行,权利义务清晰,适用于存量资产不参与试点的情形。因此,虽然至今尚未发现电网企业将存量资产折价转让给增量配电项目业主的成功范例,但不代表以后没有,特别是在电网企业成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中,更有实现的可能。
3、租赁经营
除以上两种方式外,也有小伙伴提出租赁的方式。租赁,即电网企业将其投资的配电设施以固定或相对固定的费用租赁给项目业主,经营所获收益归项目业主。观茶君觉得,以租赁方式来处理存量资产,从法律角度无任何障碍,但在运营管理方面却可能存在较多细节需要解决。比如,资产的维护管理义务、升级改造义务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于改造资产与原资产混同时的权属问题都需要界定。
上面的几种方式,都是以“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为基础的。但在参与试点实践的过程中,观茶君发现了另一个难题:在一些试点项目中,各方无法就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处理“协商一致”。
相关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业主并取得业主认定通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创建吉林省省级统筹绿能产业园区的通知》开启了构建千万级、百亿级绿色产业园区的新篇章。其中,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凭借其独特定位与前瞻性规划,成为能源转型与地方经济发展的
2024年4月19日,林州红旗渠开发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红旗渠经开区增量配电项目首座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顺利实现与220千伏林州变母线对接!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网改革试点项目。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是增量配电重要子项目,我司于2023年3月动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4月17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预可研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为项目的立项提供基本依据,项目前期取得阶段性进展。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列入福建省试点,2024年2月列入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名单,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40MW/80MWh储能。通过接
4月1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长李明俊主持召开全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座谈会,听取中国尼龙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与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加快项目基础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见效的办法举措。会议指出,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
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用于补偿为区域、省级及增量配电共用网络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对应的成本。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来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组建项目公司,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省级、市(县、区)配电网规划、国家和行业标准、《怀宁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专项规划》及项目技术要求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亮点解读(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文||赵文新)概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4月2日颁布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该文件修订日期落款写在3月15日,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办法》共包含5章24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广西中惠电力有限公司城南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举行竣工投产仪式,标志着这一重要能源项目的成功落地。该项目主要为广西博白新生态纺织产业园提供电力服务,覆盖面积达到8.835平方公里。据悉,该项目总投资高达2.4亿元,占地面积30亩。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将达到
4月23日,甘肃定西安定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电网企业要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应用推广情况,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同时,电网企业要按照优化服务、简化手续的原则,制定充电
4月8日,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东北区域2024年电力安委会会议暨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分析会议,区域、省级电网企业以及主要发电企业共计51家单位,15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能源局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分析会会议精神,分析研判了2024年东北区域电力系统运行的主要特征、安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宣贯落实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规则》修订及2023年“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工作情况,电网企业代表介绍了“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典型经验,派出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鄂托克旗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鄂托克旗能源局积极推动专项行动按期开展。旗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海蜚现场调研鄂尔多斯双欣环保余热发电扩建煤棚项目。4月10日起,聘请3名电力安全专家安全检查15家电力企业,为本次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筑牢基础。
为深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会暨涉网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增强华北区域共同维护区域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华北能源监管局牵头联合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监管办,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
数智化坚强电网通过集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使电网更加智能、安全、可靠、绿色、高效,并实现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ESG理念强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鼓励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两者在提高社会福祉、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
随着电力系统的变革推进和电力敏感型用户的增加,电力用户从“用上电”向“用好电”的诉求转变愈加明显,电能的高质量供应问题备受关注。伴随着供用电系统高度电力电子化的发展趋势,电力负荷用电设备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力用户为满足其对产品的个性化、多样性生产需求,更大规模地采用了以计算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规范电网公平开放行为。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江苏能源监管办近日部署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全省推进“获得电力”提质增效现场工作会,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总结近年来全省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和频繁停电整治工作成效,交流经验,推动频繁停电治理常态化和“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河南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
致函发改委全文:完善价格政策,支持配电改革观茶君按:针对配电价格中存在的问题,观茶君团队曾于2020年7月致函国家发改委,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发改委于当年9月复函观茶君团队负责人展曙光律师,表示将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完善相关政策。对此,电力法律观察发布了相关消息,见:(来源:微信公众号
国家发改委近日连发两遍《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分时段”签约,并明确指出将促成“放开两头、管住中间”(X+1+X)的能源网络格局形成。对此,业内人士预测,“分时段”签约或是为现货市场建设“铺路”。不过,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配套文件《电力交
很久没看到这么原始的需求侧响应了——拉闸限电。湖南硬缺电,浙江以“双控”之名行“拉闸限电”之实,内蒙古乌兰察布地区用电缺额300万千瓦,华中缺电已是旧闻。还会有其他省吗?据说还不少。(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原因很简单。就湖南来说,供给侧:特
“本交易公告及各附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未经交易中心许可,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在公众媒体转载、转帖或发布。”看到某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公告中的这一声明,有不少小伙伴问观茶君:这则声明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有人违反声明、在公众媒体发布了交易公告,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来源:微信公
缺电了!在“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都位列世界第一”的炫目成绩之下,居然有浙江、湖南等多个省区缺电了!这怎么可能?观茶君跟很多人一样感到震惊。保障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电需求,不是电力行业应该承担的最基本任务么?(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有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涉及七个方面的23项任务中,《通知》明确列出三项与电价有关的举措:继续执行降价5%政策;完成输配电价核定,落实燃煤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业内专家表示,实
7月22日,由观茶君律师团队拟定的《关于尽快修订完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建议》正式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针对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问题,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观茶君律师团队研究认为,《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
近期,有多个增量配电项目的业主及相关单位告诉观茶君,配电价格特别是跟省级电网的结算价格问题已成为迈不过去的坎,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可能成为压垮很多项目业主的最后一根稻草。(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在初步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后,观茶君基本认可该观
对于拟议中的《能源法》,业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其中最大的期盼,就是希望凭借此部《能源法》的出台,推动能源体制、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分离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方面作出更明确的规定,真正破除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羁绊。(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作者:展曙光)垄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ID:Encoreport作者:享能汇工作室)距离上一次《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过去了13年。13年的时间谈不上沧海桑田,但中国的能源行业在这13年里也发生了翻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距离上一次《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过去了13年。13年的时间谈不上沧海桑田,但中国的能源行业在这13年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这一部备受各方关注、同时又意义非凡的法理性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