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黑龙江:降低大工业峰时段电价标准 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2017-10-11 09:3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直接交易黑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十五)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领域,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或议价规则,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市场失灵。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房、物业服务、汽车销售与维修、旅游、电商平台等领域,加快分行业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分类清晰、标示规范、便捷高效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方式,推动交易信息公开,提高价格和收费透明度,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合理定价、真实标价。

(十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常态化、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医疗、教育、商贸、旅游、物业等民生领域价格行为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价格监管。加强石油、电力、铁路等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电信资费行为监管,清理宽带网络建设环节中存在的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进一步完善约谈、提醒、告诫、制裁、曝光等预防和惩戒手段,强化市、县价格执法的主体作用和属地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增强监管效果。

(十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和反垄断执法。认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竞争动态,广泛收集垄断案件线索,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着力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整治垄断性企事业单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违背市场竞争原则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的“三指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指导企业自觉预防垄断行为。

(十八)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坚持清理、查处、规范相结合,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建设领域收费、商业银行收费以及取消、停征、暂停征收、降低标准收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以监督检查促进清理规范,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九)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定期分析价格举报数据并发布分析报告,健全应急值守和检查制度,完善支持利用移动终端网上举报等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平台分析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收集、有效监管能力,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依托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深化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探索开展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并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推动价格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价格监督员队伍,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舆论监督和引导机制。

五、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

(二十)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认真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价格运行规律,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依法调控,加强联动调控,实施精准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创新价格调控方式,加强价格与财政、产业、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能力。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健全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制度,确保粮油、生猪、蔬菜、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相对稳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由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调控价格和稳定市场需要。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突发事件能力。

(二十一)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价格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品种、指标、网点体系,提高市场价格实时数据收集、传输、汇总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价格监测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对放开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市场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准确研判未来市场价格走势,提高价格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预见性,为政府实施价格超前调控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打好价格改革攻坚战。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加强督导、强化问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二十三)强化能力建设。在管好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总水平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认定公共服务等工作。增强法治、制度、规则意识,健全价格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价。积极推进“互联网+价格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保持物价队伍整体稳定。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专业化水平,为强化能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四)兜住民生底线。要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重大价格改革政策,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坚持稳慎推进。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

(二十五)注重宣传引导。围绕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推进改革的好声音、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输配电价改革查看更多>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黑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