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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招标、中标情况一览

2017-09-08 08:5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增量配电网电力体制改革购售电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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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1日9:00时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投标人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7日止)

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15952987896

地 址: 扬中市新坝镇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萧格 联系电话:0511-85156207

地 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本国资本方。

广西

广西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公告

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作为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要求,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通过公开招募确定项目业主。本次招募项目业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本招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西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广西日报上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是广西重点扶持的25个园区之一,是河池市涉重企业出城入园、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以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化工及建材为主。项目地址为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德地村大任片区,距离金城江区18公里。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业主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大任产业园区配电网,为园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力能源和高效的供电服务。

二、投资商资格要求

详见《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评选工作方案》。

三、评选的主要程序

(一)发布招募公告时间。2017年9月8日,在广西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广西日报上公布《广西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公告》、《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评选工作方案》和《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下简称《编制大纲》),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到2017年9月20日24:00,有意愿参加报名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编制大纲》相关内容要求编制《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河池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评选时间。 2017年9月21日河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电力专家开展评选,确定推荐项目业主名单。

(四)公示时间。根据评选结果,将推荐的项目业主名单,在广西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广西日报上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如公示无异议,将正式确定项目业主名单,试点项目业主与河池市人民政府,或所授权部门签订配电业务服务协议。

四、评选的方式

(一)评选委员会。河池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及电力专家组成项目业主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

(二)评选主要内容和标准。评选按照百分制。主要对企业综合能力、项目建设目标、企业组织能力、资金(经济)能力、运营体系(能力)、降价措施和方案、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价。

五、其他

(一)项目附件材料。本公告的附件可以在hcdrpdw@163.com邮箱下载,密码:fgw123456。书面材料报送至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39号),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hcfgwgyk@163.com邮箱。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河池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韦盛云,13807789626;河池市发展改革委 魏坤,18877808572。

附件:1. 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评选工作方案

2. 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贵港供电局2017年电力专项规划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增量配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贵港供电局2017年电力专项规划咨询服务(2)

2、项目编号:0002200000012005

 

3、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火电、水电)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的相关服务经验。

5、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7、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提供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子公司,或存在相同股东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递交,纸质及电子(U盘)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商务系统上传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00秒前。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6日8时40分00秒至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00秒。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茶花园路23号综合楼2号楼源泰公司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茶花园路23号综合楼2号楼源泰公司会议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17时30分00秒至2017年9月8日18时00分00秒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771-6766160、0771-6766156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收款账户信息

(1)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标段二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2)收款账户信息

源泰公司(收款人)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及开户名称:广西源泰电力物资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茶花园路支行(网上交易: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账号:611959136243

开户银行通讯地址:南宁市茶花园路5-13号(竹塘路口)

收款人财务联系电话:0771-6766031

(3)付款方式

标书费有两种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个人转账(不接受现场交纳,也不接受ATM、支付宝等不能确认付款单位的转账)。

3、网上购买并下载文件

登录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将购买文件费用的转账底单扫描后上传,通过审核后便可自行下载文件资料。转账底单须备注“项目编号*****标段**(如有)的标书费”字样。

4、开票说明

我公司在确认标书费到账之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各单位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上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否则我公司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开出的发票将不再退换。各单位领取发票时,请携带转款底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转款还需携带单位委托书原件)来我公司领取。开出的发票我公司代保管期限不超过半年,各单位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我公司索取发票,增值税专用票在认证期内因未及时领取而造成无法认证的,我公司不予重新开票,引起的后果由付款单位自行负责。

六、发布公告媒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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