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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电改 售电多元发展新方案】售电一周要闻(0417-0421)

2017-04-21 11:3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一周要闻增量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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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各省电力直接交易方式汇总

广东: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能量交易(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适时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进行,以双边自主协商为主、集中竞价为辅。

一、双边协商交易(长协)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形成双边交易初步意向后,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月度竞价)按照考虑安全约束条件的边际价格统一出清方式成交,按照“月结月清”的偏差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竞争交易采取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双向报价的形式。电力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电量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

其中:电价下浮为负,电价上浮为正。申报价差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月度集中竞争电量可分三段申报,每一段申报电量占总申报电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且每一段申报电量不得少于100万千瓦时。总申报电量低于100万千万时,该交易单元按一段进行申报。(三段可报同一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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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玩法”解析之三:合同电量转让

由于目前各地规则严格考核偏差电量,如允许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将会极大影响市场成交的量与价。从各地交易规则规定情况来看原则上不允许合同电量转让,仅允许在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转让合同电量。广东、安徽等地的交易规则并未提及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事宜,在操作中实为不允许。

重庆交易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单方面退出市场交易。确需退出的,需相关方协商一致,抄报市经济信息委。市场主体未完成的剩余合同电量可以转让,受让方仅限于满足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

云南交易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以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双边合同电量时,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在事后补充转让交易合同,并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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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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