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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

2017-04-19 08:53来源:山东物价局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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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小编获悉,山东物价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详情如下: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一函〔2017〕28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规范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我省输配电价核定前,直接交易采用“交易双方分别申报交易电量和价差,按市场边际成交价差作为全部成交电量价差统一出清”的模式执行。其中,发电企业公用机组申报电力直接交易上网价差,以参加直接交易的公用机组按容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为基准。

经测算,我省参加直接交易的公用机组按容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560元(含税,不含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输配电价核定后,发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

2017年4月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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