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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电改新动向:地方政府获更大话语权?

2017-03-29 09:10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改革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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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信息量与其长短无关。

观茶君知道,这句话还有另外一种较为极端的表述方式:

新闻越短,信息量越大。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微信号: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

按照这个原则来看刚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7〕493号),观茶君确实是很有收获。

该《复函》用语极为精简。大意就是福建上报了综合电改方案,两部门复函说不用报批了,文件都有了,你们自己实施吧,把方案告诉我们一声就行——“以告知性备案方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等等,观茶君想提醒小伙伴的是:有没有发现发生了变化,而且是很重大的那种?

是的!以前各地的电改方案都是发改委能源局“审批”,现在变成“备案”了,而且仅仅是“告知性”的!!!

观茶君觉得,这一改变颇具深意,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标志着电改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搭建完成,接下来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一锤一锤钉钉子了。观茶君判读,下一步,落实改革要求将成为核心工作。

二是在简政放权的原则指导下,地方政府在电改方面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大了!这对于很多一心想加快电改进程的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是好消息。当然,也不排除由于各地政府的电改积极性有差异、想法有区别,而导致电改进程快慢不一、形态各异的可能性。

《复函》的精神会作为一个原则被确立下来被广泛适用于其他省区吗?其他省区又会有什么举动呢?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延伸阅读:

【聚焦】福建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获批复!

原标题:电改新动向:地方政府获更大话语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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