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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

2017-01-22 09:3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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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交易信息的通知

省直接交易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市经信委、供电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浙经信电力〔2014〕453号)和《2017年度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浙经信电力〔2017〕6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交易信息予以公布,请据此开展本次直接交易相关试点工作。

一、发电企业可直接交易电量

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量,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量,下同)计291.48亿千瓦时,具体名单和参与试点电量详见附件1。其他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计1266.91亿千瓦时,具体名单和可直接交易电量限值详见附件2。各发电集团燃煤电厂(不含2017年新投产机组和未正式明确送我省电量的机组),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及装机容量详见附件3。

二、发电企业申报价格

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集中竞价的申报价格(省内发电企业为上网电价,省外发电企业为送我省落地电价),均含税、环保电价(脱硫、脱硝、除尘)。根据浙江省经信委、物价局《关于我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征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复函》(浙经信电力便函〔2017〕1号),本次直接交易出清电价中,不再另行向省内燃煤发电企业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三、其他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本次试点集中竞价组织、相关电量折算、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配对、组织直接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签订等工作。本次试点涉及省外的相关工作,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家电网华东分部给予协助支持。

附件:1. 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试点电量

2. 不享有优先发电权的发电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电量

限值

3. 各发电集团燃煤电厂参与本次试点电量限值及装

机容量

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省经信委代章) 2017年1月1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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