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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全文)

2017-01-21 08:5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配电网业务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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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主体成员按照指定格式,在广东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gd.csg.cn)公示电力交易有关信息和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市场主体对披露的相关信息有异议及疑问,可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相关责任方负责解释。

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必须严格按照公示制度披露允许公开的信息,但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和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并保障信息安全。涉及市场主体电价、合同内容等私有信息的,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应保证私有数据信息在保密期限内的保密性。因信息泄露造成的市场波动和市场主体损失的,由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组织调查并追究责任。

(二)信用体系。

1.建立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将电力市场信用体系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安排,针对不同电力市场主体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电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电力市场中各类企业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2.实行市场主体年度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于不履约、欠费、滥用市场操纵力、不良交易行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电力市场主体,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电力市场主体提出警告并勒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不再进入市场。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政府部门可通过协议、招标等形式逐步确定一批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电力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注册备案。第三方征信机构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和交易机构报告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和有关情况。

(三)风险防范。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加强交易监管等综合措施,努力防范售电业务违约风险,探索建立银行授信、保函、保险等保障电费安全的风险防范机制,避免出现欠费、逃费现象。

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时,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对市场强制干预。

(四)加强监管。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加强市场主体和交易机构的市场行为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组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交易情况和信息以及公布违反规则的行为。

六、机制保障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下,不断完善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具体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配电改革等配套支持政策;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牵头开展售电侧市场监管。

(二)统筹协调,政策衔接。各牵头部门既要加紧制定负责领域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也要注重各项政策之间的配合、衔接,尤其是科学合理地处理售电侧改革和发用电计划、输配电价和配电改革之间的进度和关系,齐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售电侧改革的重大问题报送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审议。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加大对我省售电侧改革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文件,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推进我省售电侧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精神,做好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和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完善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机制,推进广东省发用电管理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通过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调节性电源优先上网发电,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秩序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其余发用电管理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实施。在放开发用电计划中,落实“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要求,统筹经济、节能、环保等因素,科学设计电力市场竞争规则,保障市场交易与节能低碳电力调度的有效衔接,促进电力市场建设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二)主要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在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通过有序缩减发用电指导计划、开展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比例,加快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转变,为建设电力市场提供空间。

坚持保障民生。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指导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在有序放开发用电指导计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坚持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在市场交易组织过程中充分考虑能耗、环保指标等因素,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促进清洁高效环保机组优先发电。

坚持保障安全和供需平衡。统筹市场与计划两种手段,引导供需两端积极参与调峰调频,保障电力电量平衡,提高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水平。

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电源结构、电价水平、市场基础等因素,按电源类型和用电用户类型等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为扩大电力市场化规模提供基础。

(三)工作目标。

建立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制度,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随着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之外的电力电量全部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发用电放开的不同阶段都应落实节能低碳调度原则,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促进西电东送与省内市场有效衔接。

二、建立优先购电制度

(一)优先购电基本内容。优先购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优先购买电力电量,并获得优先用电保障。优先购电用户在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时列入优先保障序列,原则上不参与限电,初期不参与市场竞争。

(二)优先购电适用范围。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优先购电。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包括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三)优先购电保障措施。

一是发电机组共同承担。优先购电对应的电力电量由所有公用发电机组共同承担,相应的销售电价、上网电价均执行政府定价。

二是加强需求侧管理。在负荷控制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基础上,推广用电用能在线监测和需求侧管理评价,积极培育电能服务,建立完善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竞争,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后,引导和鼓励具有负荷调节能力的用户自主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占最大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保障轻微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三是实施有序用电。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有序用电工作。

制定有序用电方案,进行必要演练,增强操作能力。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其他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确定的顺序及相应比例分担限电义务。通过实施有序用电方案,保障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社会秩序稳定。

四是加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电力供应保障,不断改善供电服务和供电质量。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指导计划并优先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竞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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