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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疆:电力平衡的“德国悖论”及其对中国电改的启示

2016-12-12 08:25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吴疆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系统输电成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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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毕竟还是小,在德国看起来似乎悖论的现象,在中国,其实已经可以看作常识。

一是系统平衡资源。随着风电光伏的比例增加,电力系统中需要更多更快的调峰或者说“对冲波动”资源,水电、燃气、可调节火电乃至需求侧响应。由于电力系统瞬间平衡的技术经济特性,这种需求几近刚性——在确实缺乏资源的情况下,出价再高也有价无市,在系统安全性高于经济性的伦理之内,终极手段即弃风弃光。

二是系统平衡范畴。基本对策之一即扩大平衡范畴,到相邻系统寻求平衡资源,首先是规模绝对值更大的资源,其次是时序上可调剂互补的资源,再次是甚至经济上可能更便宜的资源——由于输电成本与输电损耗随距离而增加,且系统潮流变动也以相邻/短距之调剂为小,因此系统平衡范畴的扩大,亦通常呈现先近后远、先相邻后跨境之节奏。

如果将欧洲看作中国,德国可看作一省(一个大省),或可将每一个TSO看作一个省网,则所谓“TSO合作”即类似中国的从省内平衡扩大到省间平衡,“日内市场交易”即通过提高预测精度/计算精度而减小平衡需求,这样,所谓“风能太阳能比例增加、平衡需求却下降”的悖论,转换成中国电改之话语即:

1、对平衡资源赋予经济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资源流动,即积极建立辅助服务市场;

2、资源不足有价无市时及时扩大平衡规模,且从就近相邻逐步扩展,即优先建立区域市场;

3、电网企业现有经营模式,对于提高预测精度/计算精度改进交易模式存在利益冲突,即加强调度监管、政府主导改革。

吴疆,系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

延伸阅读:

别把市场化和降电价扯在一块 他俩只是偶然相遇罢了?

原标题:吴疆:“悖论”还是“常识”——《电力平衡的“德国悖论”及其对中国电改的启示》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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