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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动增量配电改革
(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 ID:PSD_RC 文 | 贾豫 中国能源研究会 理事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 副主任 专家委员会委员 榆林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依循“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体制架构,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增量配电改革等改革任务全面启动,增量配电改革由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被行业内外重点关注、寄予厚望。此后,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全国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5年来,国家陆续公布5批次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共向206个增量配电试点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其中,改革试点184个,非改革试点22个,试点取证率40%。5年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实践,一方面成果与成绩斐然,另一方面,困难与挑战重重。取得的改革成果与改革预期成效间还有明显差距,与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期待还存在着显著落差,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制约和阻碍了改革试点的落地运营,影响了改革成效的显现。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文件,此文件被行业内外认为是结合(中发9号)文件根据当前国际、国内能源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纲领文件。文件在第五部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第十三条“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中,明确提出:“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市场主体期待困扰增量配电改革五年来的市场主体地位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伴随市场主体地位确认,市场主体的经营权、发展权将得到尊重和维护,配电价格机制、网间互联互通、公平开放接入、网间调度交易结算、平等接入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等一系列问题可期待破解,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战略、经济价值将得到认可和显现。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有自媒体动容的描述,“经过长达六年的探索,放开两头的总体架构,我们终于实现了”。回眸2015年3月本轮改革伊始提出的“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目标,“放开两头”后如何“管住中间”,成为了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工作。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行业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和抓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理解与把握新发展理念与增量配电改革之间的必然密切联系尤为重要。参与本轮电改5年来深切感受到,实践电力体制改革离不开对电力行业的情怀和理想主义,也离不开对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充分全面了解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紧密联系、更离不开科学客观、严谨审慎、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的思考逻辑与解决方案。就如何以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动增量配电改革抛砖引玉几点思考与行业同仁探讨。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传统电网网架结构和运营机理需要进行根本性变革
“双碳”背景下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电源装机结构、功能定位、价格机制、商业模式出现了根本性变化。从源侧看,非水可再生能源机组成为电量主力机组,化石能源机组成为容量支撑主力机组,由于可再生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电源特性,电网的网架形态必然需要做出适应性改变;从网侧看,随着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接入,为确保网架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减少系统调峰压力,优化机组组合、实现分层分区平衡、网架规模的边界需要重新进行科学规划,与此同时,高比例电力电子穿透下,数字电网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底层支撑;从荷侧看,分布式电源的高比例渗透,网与荷的能量流、信息流从单向潮流演变为双向潮流交换,从以保供应为主“电从远方来”的电力生产、流通、消费模式正在向以绿色、经济、高效为特征“能从身边来,不足的远方来”的“源网荷储一体、综合能源供应”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模式转变。伴随着荷侧消费需求的变化,单一能源供应主体正在演变为综合能源供应主体,电、热、汽等能源供应主体间的行业边界正在加快模糊消融。在荷侧逐渐形成,源网荷储一体、综合能源互补供应、科技信息技术作为底层支撑的能源互联网。传统交流同步大型电网网架将演变为区域骨干电网与局域、微型电网互联互通、双向能量交换的网架形态。传统电网的调度、交易、发展、建设、营销、设备等运营机理必然需要做出适应性改变与调整。从此角度而言,源网荷储一体、综合能源供应的配电网与省级、区域骨干电网,网间互联融合发展是未来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重要网架发展形式。
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市场主体间的功能定位与区别联系
增量配网与省级、区域骨干电网功能定位不同、运营机理不同、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增量配网不是省级、区域骨干电网的替代、颠覆、革命者,而是补充、完善、探索者。彼此之间的功能定位、使命责任既有紧密联系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差异。省级骨干电网是保供应、兜底服务的“压舱石”,增量配网是实现最佳颗粒度、经济、高新、绿色能源耦合供应的“助推器”。类似于新能源开发中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项目,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的中长期交易与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两者之间目标方向一致、功能定位不同,不应狭隘和局限的站在利益对立和调整再分配的角度去理解认识彼此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正确理解国家政策倡导方向,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演变规律,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开展建设性务实合作,是对新发展理念的最好践行。
明确顶层体制机制设计、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体系、落实市场主体地位,探索不对称监管
增量配电改革推行的五年来,激发了社会主体踊跃参与的动力却未能在顶层设计中明确界定同属公共电网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增量配网在电力工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与区别联系。导致在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电源公平接入、网间互联互通、调度交易结算、网间信息公开、配电区域划分、存量资产处置、存量客户移交等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上认识不一纠缠不清。国家部委虽陆续出台多达二十余个政策文件,然而,改革试点的推进依然不及预期举步维艰。这不仅浪费了政府公共行政资源、造成了无谓的社会及经济沉没成本、影响了改革举措成效的释放,也严重挫伤了改革参与者的积极性和信心。个别地区已经出现重复建设、交叉供电影响系统安全运行,供电主体落实不清终端电力客户无所适从的局面。这其中,既有原有市场主体在习惯、利益、心态、责任等方面的阻力与担忧;也有受限于历史条件下,顶层体制机制设计的模糊,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中的缺憾;也有试点项目申办时的不够科学严谨,受疫情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负荷发展不及预期的困难和挑战;也有参与者对电网行业运营发展缺乏全面准确了解,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渐进性研判不足,寄予了不够客观的期望和预期;同时,职能管理部门、监督监管机构在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还需加大创新支持、坚持有为担当等多重因素。
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增量配网同属公共电网,享有平等的法律市场主体地位和权利,承担同等并带有区别的社会责任义务。这一点在国家相关部委、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中早已明确。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考虑:一是明确相关市场主体地位,界定市场主体的功能定位及区别联系。明确相关主体的经营权、发展权涵盖的基本权益;二是在市场主体地位明确的基础上,完善修订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形成完备科学的政策体系并加大宣贯力度;三是探索包括不对称监管在内的督导监督方式,指导帮扶市场主体尽快实现良性平稳运营,早日释放改革成果,以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回归规律、回归本质、回归自我、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探索创新发展之路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这既是改革的规律,也是世间万物的发展规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的问题,我们今天面临的困难和分歧必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增量配网企业应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渐进性有清醒而全面的认识,在心理、战略、资源上应有充分的准备。星星之火如何燎原?离不开审时度势、客观实际和循序渐进。加强对行业及发展环境的学习了解研判,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区域、行业发展实际,调整预期,积跬步至千里。政府、行业、客户对增量配网企业给予厚望,期待着新的市场主体在新的体制机制下走出一条创新发展的改革之路。作为新的市场主体,本质是把企业经营好,以创新高质量发展回应各方面的支持、关注或者是质疑。在改革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都面临挑战的当下,如何活下来、谋发展,探寻适合自身的创新发展之路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本质。客观来看,两百余家增量配网企业在电网建设运营经验、资源实力、运营能力的各个方面确实参差不齐。既要正视差距,虚心向省级电网学习补齐短板,也要做到扬弃,取人所长摒弃所短,回归自我。发挥自身体制机制的优势在电网建设运营、生产技术创新、营销优质服务、行业作风建设、综合能源开拓、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走正路、走新路”。改革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优化、是市场和资源要素市场的再配置,根本目的是促进行业创新发展、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绝不能把前人已经犯过的错误和被普遍诟病的积弊改头换面再次粉墨登场。基于此,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对增量配网企业的积极指导帮扶、加强行业监督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生活之所以精彩是源于丰富的多样性,时代和社会发展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在大时代面前任何组织和个体不过是沧海一粟。四十三年前我们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口号。四十三年来通过改革开放激发了社会各类主体的创新发展动力,极大的释放了生产力。流通体制改革、邮电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等当年改革的“硬骨头”,今天都已经成为惠及我们生活的改革成果。电力行业的前两轮体制改革经历了“省为实体、集资办电、政企分开、厂网分家”,实现了“用上电”的成果,今天的“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必将实现“用好电”的愿景。借用《电改激荡三十年》中的一段话:“三十年的改革,这个曾经封闭的行业的关注点首次从关注生产者利益转移到谈论消费者利益,这是电力行业越来越像准正常行业的标志之一。无论是看30年间的变迁,还是打量当前改革的进展,这一切看起来都已是超出预设的变化,但这一定仅仅是巨变的前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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