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中能源监管局6月8日发布关于《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市场准入基本条件:
(一)发电企业
1.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依法取得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2.并网自备电厂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到能效、环保要求,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
3.分布式发电企业符合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规则要求。
(二)电力用户
1.符合电网接入规范、满足电网安全技术要求,与电网企业签订正式供用电协议(合同);
2.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
3.拥有燃气自备电厂的用户应当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
4.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三)售电公司 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对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有关规定执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详情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西藏自治区能源局组织起草了《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6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schzj@nea.gov.cn),就《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西藏自治区未开展电力现货交易时,电力中长期交易执行本规则。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与现货交易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指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多日等电力批发交易。
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和分配给燃气机组的基数电量(统称为计划电量)视为厂网间双边交易电量,签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相应合同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管理范畴,其执行和结算均须遵守本规则。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补偿)机制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诚信经营,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华中能源监管局和西藏自治区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西藏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职责。
第二章 市场成员
第六条 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第一节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则参与电力交易,签订和履行各类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技术支持手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电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提供市场化交易所必须的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相关生产信息;
(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时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三)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四)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
(五)遵守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执行有序用电管理,配合开展错避峰;
(六)依法依规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七)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技术支持手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二)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在政府指定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三)按照规则向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签约零售用户的交易电力电量需求、典型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输配电服务和签约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承担用户信息保密义务;
(四)依法依规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五)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技术支持手段;
(六)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障电网以及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提供报装、计量、抄表、收费等各类供电服务;
(三)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配套技术支持系统,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支撑市场化交易和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定实现与电力交易机构的数据交互;
(五)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代收代付电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六)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相关规定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以下统称“非市场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签订供用电合同;
(七)预测非市场用户的电力、电量需求等;
(八)依法依规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电力交易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拟定相应电力交易规则;
(二)提供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服务;
(三)按照规则组织电力市场交易,并负责交易合同的汇总管理;
(四)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及相关服务,按照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建设、运营和维护电力市场化交易技术支持系统(以下简称“电力交易平台”);
(六)按规定披露和发布信息,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为市场主体信息发布提供便利,获得市场成员提供的支撑市场化交易以及服务需求的数据等;
(七)配合华中能源监管局和自治区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市场运营规则进行分析评估,提出修改建议;
(八)监测和分析市场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干预市场,预防市场风险,并于事后向华中能源监管局和自治区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九)对市场主体违反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报告并配合调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安全校核;
(二)按照调度规程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系统实时平衡,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双碳”目标向纵深推进、全球碳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关键节点,绿色电力已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载体和企业低碳发展的核心要素。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新规对绿电采购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跨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长三角电力市场覆盖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及福建省
4月1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员,市场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4月1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员,市场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迈向纵深的关键转折期。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基本建成,省级现货市场全域覆盖、容量电价机制全面落地,电力定价模式正由单一“电量付费”转向
在我国集中式组织的电力市场下,中长期合约电量不做物理实现要求,仅做差价结算。所以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存在必然的金融衔接,这也就意味着存在跨市套利的可能。很多地区的市场规则里,除了有中长期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4日,甘肃发布关于2026年4月份甘肃省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电市场主体退市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5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等2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包括《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和《广西电力
云南电力市场一季度累计完成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1185.1亿千瓦时(按发、用电侧双边口径,下同),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756.2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22.6亿千瓦时。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北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合同转让、回购交易,推动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西藏区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和合同交易等,其中电能
在“双碳”目标向纵深推进、全球碳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关键节点,绿色电力已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载体和企业低碳发展的核心要素。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新规对绿电采购
栏目主持人陈宇按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售电公司作为连接批发市场与零售用户的“中间商”,数量与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履约风险防控成为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售电公司带时标信息未更新的通报,涉及6家售电公司,至今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带时标信息,未能动态满足售电公司持续注册条件。对上述6家售电公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宏大背景下,随着高比例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呈现出极强的波动性、非平稳性以及复杂的时空关系。电价预测作为典型的多变量时间序列(MultivariateTimeSeries,MTS)预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3月上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注册情况,截至2026年3月底,已注册售电公司147家。名单如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0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3月售电公司零售市场结算公告。超过市场月度零售结算均价1.15倍的售电公司共1家,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山西妙福能源有限公司。零售市场结算均价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3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53个重点行业(附件4)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7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经营主体进行自动注销公示的通知,涉及2364家电力用户已处于工商注(吊)销状态或在交易平台无有效用电单元,且未申请市场注销。详情如下:福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9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黑龙江省2026年一季度并网发电厂季度发电量计划及执行情况说明,2026年一季度黑龙江省全口径计划发电量359.20亿千瓦时,实际完成387.06亿千瓦时,其中
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1、北京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2026年一季度增值税发票数据,提到浙江全省累计销售收入10.4万亿元,同比增长2.8%,工业经济、数智科技、消费市场、设备投资等领域发展向好,经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西藏区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和合同交易等,其中电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殡葬服务机构水电热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性质殡葬服务机构,其用电、用水、用热价格按居民生活价格执行。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西藏区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和合同交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5年,西藏省林芝市全社会用电量达16.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1%。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17%;第二产业用电量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9%;第三产业作为用电
1月1日,西藏东部大地气温骤降,用电需求持续攀升,昌都全社会用电负荷达58.68万千瓦、用电量1145万千瓦时,均创下历史新高,负荷同比增长12.85%。面对高海拔、低温严寒、地形复杂等多重挑战,国网西藏昌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14日,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公告提出,2025年12月份,2家发电企业、111家电力用户提报注册申请,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对市场
为推动西藏加快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能源局自2021年以来首次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新版规则于2026年1月1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电能量交易一般包括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交易等。优先发电计划对应的电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月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高原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制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2月28日,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转发西藏自治区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请示,文件指出,为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成员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