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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家拟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附名单)

2020-11-23 09:1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碳排放权发电行业碳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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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八部分,即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 单,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类别,配额总量,配额分配方法,配额 发放,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处理, 其他说明。

对各地区报送的拟纳入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 下简称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按以下原则筛 选确定:一是已关闭停产的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二是仅拥有暂不 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的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根据筛选结果, 2019-2020 年全国碳市场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267家。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部对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确定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我部请各地方提交了有关材料并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现就《实施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瑜、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40、65645634

传真:(010)65645664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附件:1.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

2.《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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