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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力市场观察】国外售电侧放开模式分析与启示

2020-11-13 11:10来源:中国电力作者:国网能源院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电力市场化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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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围绕国外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与市场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聚焦于国外电力体制改革历程、电力行业结构演变、电力市场相关政策规则、电力市场模式与机制、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等方面,通过对国内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最新进展和重大事件进行跟踪和分析,研究改革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本专栏将围绕国际电力市场的基本模式、最新动态、热点问题、趋势分析、规律研判等方面展开,结合相关成果和研究思考与读者进行交流分享。

文章导读:售电侧放开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核心是用户能够自由选择售电主体购电。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用户自由选择权,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二是构建多个售电主体,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从事售电业务,形成多家售电格局。纵观世界各国的电力改革,虽然各国国情不同,改革路径不同,但是放开售电侧市场、赋予用户自由选择权,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研究国外售电侧放开的国际经验,为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提供有益的借鉴。

国外售电侧放开模式分析与启示

(来源:中国电力 ID:ELECTRIC-POWER 执笔人:薛松、张寒、张高)

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

一、国外售电市场放开模式和运行机制

售电侧放开的国家,在售电市场准入、保底供电机制、更换供电商机制、信用机制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售电市场运行机制。

1.市场准入机制

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由国家监管机构负责审批,通常对售电主体的经济规模、技术水平、从业经验、财务信用状况等有一定要求。监管部门大多会每两三年就重新审核售电主体的准入资质。对于拥有发电、配电业务的市场主体从事售电业务,还会要求其售电业务与其他电力业务分开,至少要实现财务独立核算。

售电主体准入由国家层面的监管机构进行审批。英国电力监管机构、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日本经济产业省等国家层面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本国售电业务申请主体的审批。

在财务状况方面,大部分国家对经济规模没有限制,但都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仅少数国家对经济规模有规定,例如,美国德州要求售电主体或其担保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1亿美元。澳大利亚要求申请主体必须有足够的财力资源,能够合格履行零售商义务,要求申请主体提供过去12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当前财务状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信用状况方面,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信用证明。例如,美国俄亥俄州要求售电主体提供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等几家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并提供银行的担保承诺等。另外,参与市场时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美国德州要求售电主体或其担保公司必须提供50万美元(约310万元)的信用保证金。法国和澳大利亚都要求售电公司向配电公司提交相当于未来一个月配电费用的保证金。

在技术水平方面,大部分国家对从业经验、技术资质等有一定要求。美国德州要求售电公司负责人和永久雇员具有至少15年的管理工作经验,公司风险管理人员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澳大利亚要求申请主体提供能源零售业的从业经验、详细的商业计划、现有技术情况、风险管理策略等。

2.售电市场交易机制

在售电侧放开的国家,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购售电交易,通常也从事与此相关的增值服务。

(1)售电主体购电

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双边交易等多种途径购买电力。售电公司购买电力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与发电公司签订双边交易合同;二是参加电力批发市场;三是向其他售电公司购买电力。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市场是售电公司购买电力的一个重要途径。所有国家都允许售电公司从批发市场买电,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市场必须满足该市场的准入条件,在审核合格之后成为市场成员,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和会费。

(2)售电主体向用户售电

零售电价通常由售电公司和用户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但当零售电价大幅上涨时,政府有权制定管制的零售价格或制定零售价格上限。终端销售电价通常由四部分组成:发电价格(上网价格或批发价格)、售电价格、输配电价、税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售电价格主要覆盖向终端用户售电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合管理(客户规模和结构)、人员、IT、管理费用和不平衡保险费用等。

3.保底供电机制

综合来看,保底供电服务商可概括为,当放开选择权的用户,放弃选择权、原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售电商供电时,应由一家供电商承担最终供电责任,这家供电商被称为保底供电商。从国外来看,保底供电商通常由政府指定,绝大部分由原供电商承担。

国外多建立了完整的保底供电服务机制,明确保底供电服务的范围及启动条件、责任主体、权利义务、标准流程、价格机制等。

4.更换售电商机制

售电侧放开的国家,大部分都本着便捷、免费的原则,通过立法、建立标准化的售电商更换服务流程来保障用户或其所属售电公司更换供电商的权利。

(1)都以易于推行、经济高效、规范化为原则,建立供电商更换的启动/结束标准服务流程。例如欧洲电力和天然气监管委员会就对用户更换售电商的选择权予以立法保护,要求更换售电商的流程必须简洁、经济高效、规范,更换周期要尽可能短。

(2)配网运营机构承担主要工作。在许多国家,用户或其售电商只需向新供电商提出更换供电服务申请,并签署更换供电商确认函,往往由配网运营机构负责接下来的技术审核和新旧供电商间电量切换的管理协调工作。

(3)不同国家更换供电商所提供的信息不尽相同。例如在法国、英国、奥地利等国家,如果计量设施可以通过用户的姓名和地址唯一确认,那么用户只需提供姓名、地址、与新售电商签订的购售合同和更换售电商确认函即可,不必与前供电商解除供电合同。

(4)大部分国家对更换供电商的时间点并没有限制。在完成线路容量、转供方案等一系列技术审查后,会按照规定的时间点完成更换供电商,并将系统计量的结算电量通知各相关方。在奥地利和瑞典等少数几个国家设立了更换时间限制,要求只能在每月的第一天完成更换。

5.信用机制

为了降低市场的整体风险,售电公司参与竞争性市场必须满足市场的信用要求。

部分国家在售电主体申请从事售电业务时,要求具备一定的信用要求,如英国监管机构为了降低售电公司欠费的风险,要求售电公司在申请许可证时必须提交银行担保的信用证或者一定的安全保证金。美国俄亥俄州要求售电主体提供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等几家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并提供银行的担保承诺等。

在交易过程中,部分国家构建了财务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例如法国和澳大利亚都要求售电公司向配电公司提交相当于未来一个月配电费用的保证金,澳大利亚缴纳保证金数额还与信用等级挂钩,信用等级越高缴纳的保证金越少,澳大利亚还要求任何时间保证金账户的账户余额都必须不小于未来一个月配电费用的保证金,如果少于保证金额的90%并持续超过10个工作日,将撤销其售电资格。

二、国外售电市场成效

1.大工商业用户更换供电商的比例较高,而居民用户的比例相对较低

法国和日本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公司,其市场份额受竞争影响不大,用户较少更换供电商。美国售电侧放开的18个州中13个州大工商用户更换供电商的比例在80%以上,但居民用户行使购电选择权的比例普遍不高。在欧盟范围内,在完全实现自由化的国家中,居民用户更换供电商比率平均为8%;对于至少部分用户实施管制电价的国家,平均更换率为6.5%。

2.发电、燃气等企业组建的售电公司逐渐成为售电市场主力

在国外,售电侧放开初期,市场上存在一些仅从事售电业务的公司(经纪人公司),它们受各种因素制约,生存较为困难。大部分售电公司都是依托于发电、天然气等公用事业企业。从发展趋势来看,发售一体化公司逐渐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如英国6大发配售一体化公司售电市场份额达到87%以上,新西兰5大发售一体化公司售电市场份额达到97%。

3.售电侧放开给原供电企业带来竞争压力,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

售电侧放开后,随着新的售电主体不断进入,给在位的供电企业带来持续的竞争压力,促使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如法国EDF为不同用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根据用户性质在能源效率诊断、能效方案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服务目标和服务策略;通过更新电话接听、信息服务等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挖掘用户价值以制定差异化服务策略;通过与电气设备制造商、新能源等社会组织开展广泛合作,扩大业内影响力,积极参与售电市场竞争等措施。

三、相关启示

从国外售电侧放开的历程来看,世界各国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时,同步建立了售电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市场主体信用保障机制、保底供电商机制以及加强反垄断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保障售电侧放开的有序推进和保护电力用户的利益。大多数国家都对售电主体的从业经验、经济规模、技术资质均有明确要求,还要求售电企业具有指定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证明,一些国家(地区)还要求缴纳一定的信用保证金,例如美国德州要求售电主体或其担保公司须提供50万美元的信用保证金。为了防范经营过程中的市场违约风险,部分国家还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如法国和澳大利亚就要求售电公司提交不少于未来一个月配电费用的保证金。此外,监管机构还对发售一体、配售一体经营售电主体的加强监管,避免形成垄断,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

在我国售电侧放开初期,监管机制、信用体系等尚不完善,为了充分保障用户的供电安全和服务质量,对售电主体的准入条件不仅要考虑经济规模、技术资质、信用水平、从业经验等,还要符合国家节能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在逐步培育市场化售电主体的同时,需要同步考虑建立售电侧改革实施中的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信用保证金机制等。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市场垄断的监管,防止发售一体、配售一体经营的售电主体利用垄断地位限制用户选择权,防止通过使用市场力影响售电市场秩序并获取不合理收益,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罚款、调整限价等多元化监管手段,加强有效监管,引导售电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售电侧放开有序、平稳推进。

专家介绍

薛松,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企业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科技部科技专家库专家,主要从事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能源与电力经济、企业战略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获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张寒,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硕士,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电力市场、能源互联网、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研究。发表SCI、EI检索论文10篇,参与国家能源局研究课题、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等10余项。

张高,电气工程博士,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需求响应等研究,先后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的重大课题20余项,主笔或参与编写《国内外电力市场化改革分析报告2020》、《“十四五”电力需求响应政策机制研究》等著作和报告,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奖、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等奖项。

团队简介:企业战略研究所(以下简称战略所)成立于2009年,原名为企业战略与管理咨询研究所,2010年12月单独设立企业战略研究所,是国网能源院核心研究所之一。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在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企业国际化发展等领域已形成显著优势,培养造就了一支专业素质高、研究能力强的研究咨询队伍。战略所内设企业战略规划研究室、改革与市场研究室、国际化发展研究室,共有32名员工,平均年龄32岁,其中博士27人,硕士5人,具有高级职称12人,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后备3人,是一只充满活力、善于思考、凝聚力强的团队。曾获得“201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先进党支部”、“2011-2012年度国家电网公司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先进班组”、国网能源院“2011-2017年度先进集体”以及“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等称号。2016年,设立“马莉劳模创新工作室”。

原标题:【国际电力市场观察】国外售电侧放开模式分析与启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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