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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

2020-11-02 13:4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碳排放权碳市场碳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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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均对建设全国碳市场提出明确要求。2017 年 12 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布。2019 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会议上也就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工作提出了要求。当前,我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有关要求,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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