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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科学合理核定配电价格

2020-10-16 08:40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市场增量配电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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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依法合规处置区域内存量资产,科学合理核定配电价格。详情如下: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2020年9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强大动力。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全面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施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2020-2022年),打造一批资产规模超千亿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展一批营业收入超千亿的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新经济新动能领域成长型企业。支持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铃集团等企业打造国际国内一流企业。鼓励引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突出资本运营特色,瞄准全省产业发展布局和抢占产业制高点,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和上市服务平台,构建资本运作全链条。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持续推动省属竞争类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省属二、三级子企业和市县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合资新设、增资扩股、股改分拆上市等方式,推动国有各层级企业、资产和项目面向各类资本开放,积极引进具有战略协同效应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取消省属竞争类国有企业股权比例限制,国有资本可控股、可参股、也可退出。选择若干省属竞争类国有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规范开展员工持股,探索对新设企业、新上项目特别是创投项目建立跟投机制。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

(三)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自来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特许经营行为,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依法合规处置区域内存量资产,科学合理核定配电价格。对接国家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天然气管网改革。推动铁路市场化改革综合试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货运场站、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价格。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加快建设区域性邮件、快递物流中心。

(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破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推动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督促银行机构对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要稳贷、续贷,严禁盲目抽贷、压贷、断贷。支持民营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效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救助纾困机制,帮助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省、市、县定期召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修订《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法规政策体系。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机制。定期开展支持民营经济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三、 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五)全面完善产权制度。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国资监管体系,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进一步优化分类监管与考核,区别国有独资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定差异化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生态保护修复产权激励机制等制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经济纠纷扩大化处理。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

(六)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不得另设审批事项、不得扩大审批权限、不得再设负面清单,切实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推动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现机制优化、程序规范。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探索试点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用承诺。健全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评估、排查。

(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落实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消除制度隐性壁垒。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建立健全我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恶意中标、围标串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提升市场主体依法竞争意识。

四、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八)促进土地要素集约利用。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制定我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意见,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基准地价。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引导市县政府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深入推进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的“节地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僵尸企业”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加快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建立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省重大项目清单范围的项目用地需求,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土地处置规模挂钩。

(九)引导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加社会保险、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配置转变。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加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人才交流。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有效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改革办法。实施新时代千万技能工作劳动者培育工程。完善吸引优秀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团队来赣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国家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我省实施。

(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利用股票发行注册制、再融资制度改革等政策,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加快规模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省内优势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进一步形成“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全周期推进格局。支持已上市企业实施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各类债券,推动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小微、农业农村产业融合等专项债券。合理整合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以股权和业务为纽带,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地方股权市场发展,支持省产权交易所、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创新。

(十一)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探索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对科研人员创新研发和转化成果的长期激励机制。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合作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推动形成一批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实施技术市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和组织,拓展完善“网上技术市场”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健全技术市场交易后补助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职业技术经理人。

(十二)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打破政务信息孤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相关数据的归集和共享,优化全省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依托省政务数据开放网站,建设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实施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生活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加快建设大数据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界定、定价、交易、监管等运行机制,努力打造全国区域性大数据交易平台。

五、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十三)完善宏观调节机制。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健全以发展规划为导向,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全省宏观调节机制。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战略规划,完善规划落实的刚性约束机制,提高规划权威性和执行力。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新动能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我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扩大“两新一重”等有效投资,有力撬动民间投资。持续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加强经济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省委财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省经济监测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信息交流共享和形势研判,备足备好政策“工具箱”。推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十四)完善落实现代财税制度。优化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大力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破除支出固化格局,衔接事业单位改革,省级力争用2-3年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市县两级也要积极推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财政支出关口,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不断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

(十五)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建立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与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西省)的衔接沟通,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协调,形成促进全省经济金融稳健发展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跨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会同中央驻赣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对本地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丰富监管手段,加强资金流向监测和行业风险监测。实施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行动,持续整治金融市场乱象,严肃查处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

(十六)改革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设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聚焦全省优势产业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持续推进中科院稀土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中科院江西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布局建设省级实验室,启动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加快建设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省、市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探索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引导银行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创业投资加快发展,鼓励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

(十七)完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做优做强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引导开发区聚焦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着力建设国内有特色、国际有影响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兴农,加强和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优势特色产业比重,打响绿色生态农业品牌。主动适应国家区域经济布局新形势,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海西经济区发展,加快融入交通网络,承接高端产业转移,对接科技创新资源。着力构建“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全省区域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大南昌都市圈,合力建设沪昆、京九高铁经济带,加快建设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着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赣东、赣西三大协同区高质量发展。

(十八)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制定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每年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一照含证”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六多合一”集成审批。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持续完善提升“赣服通”平台,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更多服务“无证办理”、更多政策兑现“掌上可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

(十九)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动我省信用立法。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依托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失信主体实施市场、行业禁入措施。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和年度检查计划制度,强化监督指导和执法信息公示。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

六、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十)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深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对重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健全省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向市场对标。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宏观调控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二十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统筹、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贯彻实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保筹资政策,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非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预防制度,按国家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实施分层分类救助。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扩大养老、托幼服务供给,完善促进养老、托幼服务发展政策。

(二十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我省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做好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运输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研究制定加快提升我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实施方案,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完善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完善市县两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完善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健全全省重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七、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十三)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依托口岸和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一步深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贸易便利化改革,抓好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落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造外贸数字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外贸。创新数字化综合监管制度,探索建设数字化综合保税区。加强与沿海口岸的信息交互、流程衔接、协调配合,推动海关业务“一网通办”。扩大进出口货物运输“三同”试点,畅通国际物流通道,稳定开行赣欧班列,支持赣州、南昌、上饶开行至沿海港口(往返)铁海联运班列,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港等港口“天天班”。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切实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开展外汇管理改革试验,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二十四)积极承接境内外产业集群转移。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合作新模式,支持共建赣粤、赣浙、赣湘、赣闽等产业合作区。推动开发区与沿海结对共建,打造一批“飞地园区”。鼓励境外、省外资本采取委托管理、租借、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建设。深化我省重点产业链与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实施重点环节垂直整合战略,加速形成以航空整机与关键零部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机电设备整装、VR集成、新一代信息设备、中医药等终端产品产业集群。抢抓国内外产业链龙头企业战略布局调整和沿海产业集群转移契机,积极承接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条,推动一批“5020”重大项目落地。

(二十五)打造一批开放平台。做大做强南昌、赣州、九江、上饶四大开放门户。支持南昌、九江口岸扩大开放、扩展和完善功能。支持南昌依托昌北国际机场加快建设现代空港新城,争取国家批复昌北国际机场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开放第五航权试点;推进南昌向塘国际陆港建设。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高水平推进南昌、赣州、九江、井冈山综合保税区发展,建设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加快建成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口岸等指定监管场地,形成多品种有特色的口岸体系。积极申报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上饶、宜春、景德镇、新余等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江西省与跨国公司合作交流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会、赣京合作会等重大平台,提升对外开放影响力。

(二十六)推动“走出去”发展。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一批样板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布局建设一批海外仓。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带动产能、装备、技术和标准“走出去”,加快培育一批外贸代理服务龙头企业、具备全球视野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本土跨国公司。鼓励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发展工程总承包、投建营一体化等新型“走出去”模式。强化“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全省“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宣传推介江西特色文化,不断增强国际竞争软实力。

八、 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保障

(二十七)健全对市场主体的立法执法司法保障。落实国家部署,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推动一批涉及经济领域地方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分级确认和公示工作。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市场主体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机制,准确界定产权关系,合理划定责任财产范围,重点解决国有资产流失,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涉企冤错案件,特别是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国家赔偿工作。加强司法与行政协调,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十八)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府权责清单。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有序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指导市县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法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十九)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落实好监察法及其相关制度,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定期梳理分析涉及市场经济发展的信访举报问题,适时针对自然资源、建设、工程、规划、医药、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或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织紧织密监督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九、加强实施保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盯重点难点,统筹谋划和研究决定重大改革事项,确保改革不跑偏、不变形、不走样。

(三十一)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每年研究提出一批配套改革政策和先行先试举措,由省领导同志领题,纳入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省发改委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跟踪督促、协调指导,定期调度推进情况,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省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做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赣江新区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示范区。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三十二)健全改革激励机制。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注重在改革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及时奖励等方式予以激励。加强对改革典型案例、改革成效的总结推广和宣传报道,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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