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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住建厅发文 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020-08-18 14:40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词:节能改造清洁取暖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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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称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各试点市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建立市场化改造的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综合改造模式,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转变。

详情如下: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第1058号)

晋建科函〔2020〕105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省发改委等14厅局《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晋发改能源发〔2018〕485号),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下简称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工作部署,不仅是环境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试点城市是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必须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全力推进。2017年以来,8个试点城市改造工作推进缓慢,在四部委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对我省开展的评估中,连续两年未完成改造任务。在审计署《山西省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中,明确指出“地市人民政府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重视不足,未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2020年是清洁取暖工作的交账年,四部委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将暂停拨付奖励资金,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试点资格,扣回奖励资金。各市要切实提高认识,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加快工作进度,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进度。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

(一)统筹协调修订工作方案

各试点市要结合目前工作进展,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统筹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修订改造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改造项目库、改造技术导则,明确试点节能改造任务完成时限、分年度计划和推进措施,并上报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印发执行。大同、朔州、忻州三市要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创新改造融资模式

各试点市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建立市场化改造的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综合改造模式,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转变。

三、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考核问责

各市要积极加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行规范管理,严格工程投入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严格建设管理程序。省厅将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市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试点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长期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市要约谈问责。

请各试点市于2020年8月15日前,上报截至目前的改造工作进度表和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台账。大同、朔州、忻州三市上报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台账。

附件:1.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度表.doc

2.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台账.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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