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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反映某物业公司转供电违规加价收费 官方责令物业公司退还违规收费

2020-08-14 14:21来源:中国政府网关键词:电费转供电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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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周女士2020年6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四川省宜宾市北京鲁能物业宜宾分公司一直以1.5元每度电的单价向商户收取电费。在得知物业公司违反四川省转供电收费有关政策后,多家商户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但物业公司拒不退费。疫情期间,过高的电费支出已经成为个体商户的沉重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四川省政府核查办理。

四川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北京鲁能物业宜宾分公司共有9个小区涉及转供电行为,服务转供电商户471户。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该公司向商户收取的电费包括基本电价、线损和电力服务费三项,其中电力服务费与用电量挂钩。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68号)要求,配电设施运维费不得以电费名义或与电费绑定收取,北京鲁能物业宜宾分公司存在违规加价收费问题。核查后,宜宾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退还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多收取的与用电量挂钩的违规收费共计808万元;退还国家五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费共计40.43万元;退还复工复产电费优惠共计6.61万元。留言人周女士及其他商户对核查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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