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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市场参数征意见:结算交易价格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20-07-17 17:53来源:山东能监办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电价山东现货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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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山东能监办又下发文件,对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市场参数征求意见。称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包括三个市场的参数:电力现货市场、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零售市场。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中市场参数:

市场电能量申报价格上限:1.30元/千瓦时,下限取消。

市场电能量出清价格上限:1.50元/千瓦时,下限取消。

调频辅助服务申报价格上限:6.00元/兆瓦,下限:0元/兆瓦。

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中市场参数:

偏差考核的考核电价百分比取值范围0.1-99.9%

违约金设置参数:违约金金额最高200万元,最低1万元,违约金系数取值范围0.1-99.9%。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市场参数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我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规范开展,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起草了《关于明确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市场参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经济运行局)、省能源局(电力处)。公示期: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话:0531-67800757;传真:0531-67800757;电子邮箱:dinghuixiao@cnea.gov.cn

省发展改革委: 电话:0531-86191345,86191325;传真:0531-86191624,86191633;电子邮箱:jgc_sdfgw@shandong.cn,yxj_sdfgw@shandong.cn

省能源局:电话:0531-68627725 ;传真:0531- 68627732 ;电子邮箱:snyjdlc@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明确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市场参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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