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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公告(附发电企业准入名单及操作流程)

2020-07-15 14:29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双边协商交易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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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0年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7月22日开始申报。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的通知

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依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0〕39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0〕46号)等文件精神,开展2020年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交易方式:双边交易。

二、交易时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交易主体:

1.售电方:名单详见附件1。

2.购电方:完成市场准入,且单位名称与电网企业登记用户信息一致的电力用户;完成注册并具备参与市场条件的售电公司(已按本公司预计售电量向交易中心提供对应金额的银行保函或售电公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可减免银行保函额度,并于7月16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与代理用户的绑定)。

四、交易流程

微信截图_20200715142209.png

五、交易申报

1.购电方及售电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购电方登录辽宁电力交易平台根据协商结果按月申报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售电方对购电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交易采用分月申报交易电量、交易价格,分月确认方式。电量单位为兆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电价精确到0.01元/兆瓦时,在申报时段内如果没有进行确认,可滚动调整申报,一旦确认,将无法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

2.申报电量为电力用户购网电量,申报电价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3.电力用户电价含税,为电量电价(不含基本电费)。

4.发电企业电价含税,包含脱硫、脱销、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

六、其他事宜

1、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省内年度双边交易原则上只组织一次,未参加跨省交易用户电量、跨省交易用户剩余电量须在本次交易完成。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健(电力交易方式咨询)024-23146049

张建(市场成员注册咨询)024-23142310

张晔(售电公司相关咨询)024-23144903

刘爽(交易平台功能技术支持)13998146577

李亚玲(市场成员注册技术支持)18240167776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1.发电企业准入名单

2.双边交易分月申报操作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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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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