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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8年以来降电价政策及输配电价水平

2020-06-02 08:19来源:电价研究前沿作者:张超关键词:电价输配电价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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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研究前沿”在3月29日曾分省梳理过当前(2019年7月以后)各类用户目录电价水平,以及18-19年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对目录电价影响。

本期,我们更进一步了解下近两年降价政策及“输配电价”调整情况,并尝试对最新降价政策作初步分析。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 作者:张超)

一、18-19年降价情况

1.2018年政策

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具体降价政策分四批出台:

(1)4月19日 发改价格〔2018〕500号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清退临时接电费、减免“三余”自备电厂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核减区域电网输配价格、调整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提高两部制电价执行灵活性、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18年4月1日起执行。

(2)5月18日 发改价格〔2018〕732号

《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 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电网环节增值税下调一个百分点、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18年5月1日起执行。

(3)7月25日 发改价格〔2018〕1053号

《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督促自备电厂承担社会责任。18年7月1日起执行。

(4)8月18日 发改价格〔2018〕1191号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利用电量增速形成的售电收入盈余空间。18年9月1日起执行。

2.2019年政策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具体降价政策分两批出台:

(1)3月27日 发改价格〔2019〕559号

《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电网环节增值税下调三个百分点。19年4月1日起执行。

(2)5月15日 发改价格〔2019〕842号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降价措施包括: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降低水电核电机组上网电价。19年7月1日起执行。

3.两年降价影响

经两年降价,全国(不含西藏)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销售电价)累计降低0.15元/千瓦时,累计降幅19%。这些政策中,直接对电网环节的降价以及对电网环节降税,都将影响输配电价水平。

以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用户为例,下图统计了在2017年通过首轮输配电价改革核定的2017-2019年输配电价水平,和经两年降价政策调整后的2019年7月公布的输配电价水平。除上海和甘肃外(也不含西藏),这两个价格都是随目录电价文件一起下发,具有较强可比性。

结果显示,全国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含税输配电价的算数平均值,每千瓦时从17年0.385元降至19年0.245元,减少0.140元;不含税输配电价从0.329元降至0.217元,减少0.112元。其中,蒙西和青海含税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价超过2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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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不满1千伏用户为例)

二、2020年降价政策

2020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度难关,国家于2-6月实施阶段性降低非高耗能工商业电价5%政策,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为做好“六稳”落实“六稳”提供有力支撑。

与过去两年降电价政策相比,2020年降价有其明显的特点:

一是开始的时间早。18年降价政策分四批推出,最早于4月开始执行;19年两批降价政策最早也是4月执行;20年受疫情影响,降价政策于2月底出台但追溯至月初开始执行。因此从时间上来看,20年政策降低当年社会用能成本的效果会更大。

二是覆盖范围更广。18-19年政策主要针对一般工商业用户实施降价,仅个别政策降低了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规模也不大。20年降价将降价范围扩大到除高耗能以外的所有工商业,由于一般工商业中的高耗能企业占比很小,所以整体覆盖范围明显更广。因此尽管降幅缩小到5%,减少用户用能成本的总规模却超过以往。

三是临时性特征明显。18-19年降价政策延续“降后不回调”的做法,对降低社会用能成本有持续的、累积的效果;20年降价政策则冠有“阶段性”“支持性”等前缀,临时性意味明显,大有可能会在恰当的时机恢复全部或部分价格,这取决于宏观经济压力、电力行业经营等各方面情况。

四是降价资金来源呈现单一特征。18-19年降价资金分别来源于电源环节(近两成)、电网环节(逾六成)、国家财税环节(逾两成),可以说“各有贡献”。20年2-6月降价资金全部来源于电网环节,根据两网公布数据可降低用户用能成本595亿元,对输配电价影响很大。下半年延续5%降价政策的来源则未确定。

三、降价政策展望

一是处理好“政策降价”和“机制定价”之间关系。一方面,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内在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工作就是要在各环节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包括市场竞价与政府定价两个方面。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持续承受下行压力、降低社会用能成本势在必行的当前,要求毫不犹豫坚决落实政策性降价要求。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既能满足短期需要又可稳固长期机制,对决策部门而言无疑是一次大的考验。

二是提升降价政策的针对性。18-19两年降价对一般工商业企业有“普惠”特征,即无论用电成本是否敏感、所在行业是否受产业政策支持、产品是否节能环保,都可享受到均等的降价红利。20年降价在政策针对性上有所提升,将“高耗能行业”排除在降价范围之外,与国家产业政策有了初步衔接。但是,如何将不多的降价空间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还要采用市场思维实施更精细的设计。

原标题:大盘点:2018年以来降价政策及输配电价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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