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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有关思考

2020-05-21 08:47来源:鄂电价格作者:范先国关键词:电价电力现货市场电力市场化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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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出台支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用电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策,出台奖惩结合的环保电价和收费政策,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ID:edianjiage 作者:范先国)

峰谷分时电价,助力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一是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降低电力投资和单位供电成本。峰谷分时电价是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电网在不同时段的实际负荷情况,将每天的时间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不同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的电价制度。

由于电能难以储存的特性,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实时平衡,电力系统每天必须按照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时间的需求来设计生产规模或供电能力。由于尖峰、高峰时段所有设备都投入满负荷的运行,供电边际成本最高;而非高峰时间只有最高效的发电机组在运转,所以边际成本较低。因此,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可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抑制高峰时期用电量的快速增长,提高低谷时段的用电量,使得全社会用电负荷尽量保持均衡,降低电力系统投资和降低输配电价水平,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益。

相反,如果不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所有用户都在高峰时段用电,为了满足所有用户需要(不限电),就必须投资建设大量的电厂、输配电设备和线路等,但是,春夏秋冬,白天黑夜,气温在变化,时空在轮换,繁华后的寂静之时,大量的电厂和输配电设备就处于闲置备用状态。

众所周知,任何投资都是要通过商品收回成本的,电力投资也不例外,因此,通过峰谷分时电价引导用户合理避峰有利于降低电力投资成本,进而降低全社会电价水平。

二是通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检修。通过对工业用电客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使得工业用电客户主动通过调整生产班次、改进工艺,将可转移的高峰负荷移到了谷段和平段,降低用能成本。

工业设备按运行的连续性一般可分为间断生产设备和连续生产设备两类。调整间断生产设备的组织方式主要是改变作业时间,将生产工具时间安排在低谷或平段进行。对连续生产设备的生产组织方式主要是调整品种,可以考虑在尖峰时段生产耗电小的产品,在其它时段生产耗电相对多的品种。对于工业企业计划内检修,应安排在一年中负荷最不紧张的时期,地方管理部门和供电公司可以组织一批高能耗生产企业在电力负荷紧张月度安排集中检修,减轻负荷高峰时期电网供电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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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有关政策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多次出台强化及完善分时电价的政策和文件,分时电价政策的总体发展方向是鼓励并推广完善。

201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在“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中规定:“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促进移峰填谷的作用。”

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中规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

2018年2月28日,《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在“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定:“在电力现货市场建立之前,通过峰谷电价、分时电价等价格机制,支持电力系统调节平衡。”

2018年6月21日,《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规定:“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2018年7月16日,《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在“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形成机制”中规定:“现货市场建立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应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合理体现高峰用电的成本和价值差异。”

2020年,《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规〔2020〕245号)规定,“(四)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电力生产、消费的引导作用,形成合理的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

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有关思考

一是分时电价方案应以遵从电网负荷曲线特性、维护电网运行安全稳定为前提。峰谷分时电价实施的效果依赖于定价过程中对合理的峰谷时段划分和相应的峰谷电价的运用,以及用户对分时电价政策的响应程度。如果制定的峰谷分时电价与电力系统运行等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不仅难以发挥峰谷电价的引导作用,严重时甚至会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峰谷分时电价方案的调整应遵从电网负荷曲线特性,运用合理的分时电价价格杠杆,充分调动用户削峰填谷积极性,维护电网运行稳定情况。

二是分时电价要真正体现电能商品的市场价值。我国目前大多数电力是消耗煤炭资源的火电,电能的消费就是煤炭资源的消耗,而煤炭资源又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根据我国国情,应当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制定合理的电价政策积极引导电能的合理消费。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紧缺,此时电力就是稀缺商品,在此时段实行较高的高峰电价,在尖峰时段还应执行更高的尖峰电价,并在高峰时段实行递进电价,这样才能体现出电能商品的价值规律。

三是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目前电力短缺的重要特征是负荷高峰时段缺口很大,峰谷差大,但最高峰负荷从时段上看持续时间不长,采用增加调峰发电装机的方法和加大高峰负荷期间电网投资的方式来满足这部分高峰负荷很不经济,因为无论是发电投资还是电网投资,最终都是要通过电价回收的。而采用需求侧管理的方法削减这部分高峰负荷,则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紧张的压力。应把需求侧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和能源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技术手段为主转变,从以移峰填谷为主向提高能效为主转变,逐步建立起法律政策配套、组织有力、机制灵活的长效机制。

笔者相信,在国家高度重视和系列政策支持下,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将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叶飞收集整理了部分文件政策)

原标题:峰谷分时电价,错峰节能的利器,绿色发展的金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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