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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曝光8起转供电违法案件!

2020-05-20 09:04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作者:武珊珊关键词:转供电电费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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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不执行复工复产支持性价格政策、截留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红利等问题,规范电价秩序,并对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1、临沂豪德光彩贸易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超标准按照1.2元/千瓦时收取商户预购电费。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临沂志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2019年11月1日至4月20日以1.1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电费,未执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支持性电价政策。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临沂亚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自2019年以来按照1.20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电费,未执行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支持性电价政策。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北京天鸿遵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超过预购电价标准向服务的兰山区秀水湾小区沿街楼商户收取电费。2019年12月14日之前,按照1.20元/千瓦时预收,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4月8日,按照1.0元/千瓦时预收。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5、山东龙圣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超过预购电价标准向商户收取电费,2020年3月30日之前按照1.20元/千瓦时预收,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0日期间,按照0.96元/度预收。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6、临沂市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超标准按照1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预购电费。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广州市龙能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按照1.10元/千瓦时和1.20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电费。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8、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按照0.9203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电费。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转供电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严肃查处。

原标题:临沂市曝光8起转供电违法案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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