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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开闸!规模控制在180亿千瓦时以内

2020-05-13 13:12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双边协商交易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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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20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的公告》,年度交易(含本次清洁能源专场交易)成交电量规模控制在180亿千瓦时以内,交易电量结算月结月清。

清洁能源专场交易

1.2020年5月14日16: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2020年6月、10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14日9:00-16:00,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1.2020年5月18日17: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2020年6月至12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18日9:00-17:00,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

详情如下: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2020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湘监能市场〔2017〕48号)及其增补条款、《2020年湖南省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湘发改运行〔2019〕964号)有关要求,报请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同意,现就2020年湖南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易主体

01发电企业

已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完成电力市场注册的发电企业(详见附件一)。

02电力用户

(1)直接交易用户:已在交易中心完成直接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

(2)零售用户:已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且已签订《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的电力用户。

所有电力用户只能参与直接交易注册生效之后或签订《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之后的有效月份的交易。否则即使成交也将无法结算。

03售电公司

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见附件二)。

交易周期

01清洁能源专场交易

交易电量对应的执行月份为2020年6月、10月。

0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交易电量对应的执行月份为2020年6月至12月。

交易方式01清洁能源专场交易

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组织,任一购方与任一售方每月只能申报一组电量及价差。

0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任一购方与任一售方每月只能申报一组电量及价差。

交易电量1

年度交易(含本次清洁能源专场交易)成交电量规模控制在180亿千瓦时以内,各月的成交电量限额如下:

2020年湖南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成交电量限额:

41.png

2

如果市场主体申报的交易意向电量之和超过当月成交电量限额,按照交易价差优先(降价幅度大的优先成交)、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出清,超出电量不成交。

3

发电企业单个交易单元的总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其当月最大发电能力,并满足电网安全约束等要求。发电企业交易申报电量限额详见附件三。

4

原则上单个售电公司各月成交电量不应超过当月市场成交电量限额的25%。

5

交易电量结算月结月清。

6

交易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千千瓦时),不保留小数。

交易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交易由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hn.sgcc.com.cn)

01清洁能源专场交易

1.2020年5月14日16: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2020年6月、10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14日9:00-16:00,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具体程序为:

(1)省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2020年6月、10月的电量、价差等。

(2)大用户、售电公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发电企业录入的交易意向信息。

3.2020年5月14日17:00前,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汇总、审核交易申报信息,并将符合规则的交易意向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4.2020年5月14日18: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符合交易规则的交易意向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5.2020年5月14日19:00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监办对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双边交易成交结果,并通过交易平台形成交易电子合同。

0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1.2020年5月18日17: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2020年6月至12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18日9:00-17:00,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具体程序为:

(1)省内发电企业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2020年6月至12月的电量、价差等。

(2)大用户、售电公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发电企业录入的交易意向信息。

3.2020年5月18日18:00前,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汇总、审核交易申报信息,并将符合规则的交易意向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4.2020年5月19日12: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符合交易规则的交易意向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5.2020年5月19日16:00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监办对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双边交易成交结果,并通过交易平台形成交易电子合同。

交易咨询电话

规则咨询:0731-85332005、85332589

交易咨询:0731-85332013、85332590、85332594

合同咨询:0731-85332006

注册咨询:0731-85332587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0731-85334513、85334503、18670383718。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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