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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95折到底怎么打? 苏州供电公司十八个问答全方位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

2020-03-09 13:11来源:现代快报关键词:电费电力用户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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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苏州供电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精神及国网公司八项举措要求,坚决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1.本次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范围是什么?

答:江苏省电力公司直供范围内,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2.本次阶段性降成本政策的执行时间?

答: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用电量。

3.本次阶段性降成本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行业分类非高耗能行业的计量点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标准计算出的应收电费的95%进行结算。优惠范围包括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力调电费。

4.如何认定客户属于阶段性降成本范围客户?

答:以客户新装用电或变更用电时登记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主要依据。现场实际生产内容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生产内容为准。

5.客户是否需要主动申请?

答:系统自动进行降成本范围甄别判定,无需客户申请执行。

6.市场化客户是否享受阶段性降成本优惠?

答:除高耗能行业外的市场化客户可享受阶段性降成本优惠。

7.居民客户或农业生产客户是否享受阶段性降成本优惠?

答:本次降成本范围不包含居民、农业生产用电。

8.前期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两部制电价临时扶持政策是否还执行?

答:为更好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2020年2月7日出台的抗疫期间两部制电价扶持政策(即: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可按月变更、可按日办理短暂停、抗疫物资生产企业最大需量超过约定值105%的不加倍征收基本电费)的执行期也同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9.对属于阶段性降成本范围客户,供电公司是否会逐户通知?

答:对属于降成本范围的客户,系统会自动甄别进行优惠电费计算,不再逐户通知。对不属于优惠范围的高耗能企业,近期将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告知客户。如客户有异议,可与属地供电公司联系,属地供电公司将组织现场核查确定。

10.如果客户认为不属于高耗能行业,该如何处理?

答:客户实际生产经营范围属高耗能行业的,应作为高耗能行业企业,不享受电费优惠。客户有异议的,由地方发改部门裁定,经裁定不属于高耗能企业的,供电公司按符合降成本用户处理,足额返还优惠电费。

11.什么是高耗能行业?

答:高耗能行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第22条明确的: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其中:

(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含炼焦、煤制合成气生产、煤制甲醇/烯烃等液体燃料生产、煤砖/煤球等固体煤制品制造、煤质活性炭等其他煤炭加工),核燃料加工(含与核燃料加工有关的核废物处置活动),生物质燃料加工。

(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含初级形态塑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含香精香料等制造)。

(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指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含利用废玻璃再生产玻璃制品的活动),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碳素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指炼铁、炼钢、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

(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含贵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供应指电力的生产、传输与分配活动;热力的生产和供应指利用煤炭、油、燃气等能源,通过锅炉等装置生产蒸汽和热水,或外购蒸汽、热水进行供应销售以及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活动。

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标准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的“充换电服务业”,不属于高耗能行业,按照政策可以享受优惠。

13.本次阶段性降成本优惠电费返还方式是什么?

答:2月份已发生电费的优惠电费部分将通过退还优惠电费至用电户的方式退还用户,还未发生的2至6月份优惠电费部分将在当月交纳电费时直接扣除。

14.客户如何获知是否已得到优惠以及优惠的具体金额?

答:本次阶段性降成本优惠,每户符合优惠条件的用电客户的电费核查票,特增加一页票据,在该页票据的右上角将显示“防疫优惠”,票据中的负金额即为优惠电费。

15.电费周期是单月发行,发行周期是1月1日至2月29日电费,3月份的电费如何交纳?

答:我公司将采用分步发行的方式,首先对1月1日至2月29日电费按原计费方式发行,然后通过采集2月1日零时冻结数据的方式计算出2月1日之后所用电费的应优惠金额,优惠电费将于3月底前退还至电费户中。

16.大工业(或一般工商业)用电,不属于高耗能行业,但内部有居民、农业生产用电,将如何优惠?

答:优惠电费仅限于除高耗能以外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计量点产生的电费,居民、农业生产用电不享受优惠,在计算应收电费时,对内部居民、农业生产用电部分电费将按原标准收取。

17.高耗能行业企业,内部有宾馆酒店、商场等一般工商业用电,这部分用电是否享受优惠?

答:总表属于高耗能行业,但内部有一般工商业用电分计量点的客户,该分计量点电费享受优惠政策。

18.居民合表用电客户,但内部有小超市、饭馆等一般工商业用电,这部分用电是否享受优惠?

答:总表为居民用电,但内部有一般工商业用电分计量点的客户,该分计量点电费享受优惠政策。(图文均有苏州电网提供)

原标题:电费95折到底怎么打? 十八个问答全方位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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