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02年厂网分开,当时全国输配电价平均下来不到0.11元/千瓦时,现在已达到0.22元/千瓦时,南方电网的输配电价甚至还高于0.22元/千瓦时。这对应着多少钱呢?现在每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万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销售的在6万亿千瓦时左右,输配电价上涨0.11元/千瓦时,相应的总费用就高达6600亿元。那这些钱上哪去了?没人能说得清。”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能源政策研究年会2019暨‘ 中国电力圆桌’第四季度会议”上,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表达了对现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质疑,“电网企业作为自然垄断企业,其存在的合理性就是规模效益,即一家搞比多家搞对社会来讲,其供电成本是最低的。但现实中这些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中国能源报 ID:cnenergy 作者:贾科华 卢彬)
▲制图:侯进雪
作为2015年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因条件相对成熟、推进相对容易,成为此轮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早在2014年,输配电价改革就已在深圳开始试点。2017年,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当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此基础之上明确提出,要“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但事与愿违,截至目前,输配电价“不降反升”、成倍增长,原因何在?
“17年来,每次电价调整,输配电价就会提高一点,这一部分成本最终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成倍地翻了上去”
“电力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现在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电力要回归商品属性,无论在技术上、经济上,还是在体制上,都是绕不开电网企业的。”陆启洲说。
据记者了解,电网企业在电力系统中负责搭建电力输送网络,并收取相应的“过网费”,类似于高速公路收取“过路费”。此前电网的盈利路径是赚取“差价”,即电厂首先将电力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电网,然后再由后者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用户,电网作为“中间商”,通过购销差价获得收入。但长期以来,我国电网企业“过网费”的核定是笔“糊涂账”,负责定价的国家主管部门也不十分了解其具体构成,这反过来影响了购销电价的制定。当前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便是厘清各类成本、把账算清,进而为发电厂和电力用户的直接见面提供公平、合理、透明的价格信号,为电力价格的市场化铺平道路。
基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输配电价改革提出了“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的明确要求。但现实却与此相反。“从上一轮电改到现在17年来,每次电价调整,输配电价就会提高一点,这一部分成本最终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成倍地翻了上去。”陆启洲说。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2年、2018年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分别约为0.356元/千瓦时和0.374元/千瓦时,几无波动。
“电力用户要为规划中的、还没有投运的线路付费,这个事情很有争议,也是导致输配电价偏高的原因”
针对陆启洲的发言,南方电网公司原总经理钟俊当场给出回应:“不增是不可能的”。
钟俊说:“大家可能还不知道,我国有坚强的主电网,但我们的配电网很薄弱。这个事情,跟谁说,谁也不会相信,但这是事实。所以,目前一般城市是搞不了智能电网的,因为他们没这个基础。因此,每年南方电网要投入1000亿元用于电网改造,当然这里面有一个投资效率的问题,即900亿元或800亿元是不是就够了?这就需要通过体制改革政策的落实来降低投资成本。但这些投资都会计入输配电价,所以输配电价每年还是递增的,不增是不可能的。”
钟俊进一步指出,电网体量越来越大,其发展也越来越快,这是目前的整体形势。“应该说,现在的电网跟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的电网是有区别的。另外,当前国家电网正在建设的特高压输电线路还比较多,投资也比较大。在此背景下,这几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核定输配电价时,往往降不下来,因为电网每年投入成本很高,这还未算人工成本的增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范必指出,推涨输配电价的主要因素是投资,但在目前的计算方式中,准许成本的范围过宽。据介绍,按照国家发改委2016年制定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电网企业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可按照不超过75%的比例算入折旧费用,从而成为准许成本的一部分。
“这种将规划线路或设备都算作电网已发生的成本的情况,让电力用户负担了额外的成本。”范必将这种现象类比为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相当于这条路现在还没有建,我还没有走过,但我已经要为这条道路付费了。这意味着电力用户要为规划中的、还没有投运的线路付费,这个事情很有争议,也是导致输配电价偏高的原因。”
“近日电网企业发文严控投资,对于输配电价改革而言是好事。投资减少了,输配电价就应该同步降下来。”范必表示。
另外,范必还指出,目前改革试点以省为单位,省内实行统一输配电价,而非按照节点来计算。“这种计价方式忽略了不同距离间输配电的成本差异,特别是增加了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电力就近消纳的成本。”
“这些交叉补贴没有经过严格测算和第三方监督,企业申报之后就全部计入了输配电价”
针对输配电价改革出现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也已开始重新调整、细化定价政策。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修订出台新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提出“电网企业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重复建设等输配电资产及成本费用不列入输配电成本”;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上述《定价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征求意见,而根据目前的修订版内容,未明确具体投资项目和资产结构、监管周期内无投运计划或无法按期建成投运的,将无法再通过计入折旧费用而成为准许成本。
“既然我们的配电网薄弱,就应该把投资更多地放在配电网,而不是再建许多西北到东南的特高压。”中国社科院工经所能源研究室主任朱彤直言,未来电力行业的转型方向和创新将主要集中在配电侧和用户侧,“我们应该在能源转型的框架下思考问题。如果还按照传统的思路,最后投得越多,可能就有越多的资产要面临搁置、淘汰。”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过高的交叉补贴是导致输配电价居高不下的又一个原因。
据了解,“交叉补贴”的存在与我国当前的电价政策紧密相关。具体来讲,居民用电量小,类似于“零售”;工业用电量大,类似于“批发”。各类商品的批发价格一般远低于零售价格。但考虑到民生问题,我国制定的工商业电价远高于居民电价,即用较高的工商业电价来补贴城市居民和农业低价用电。
上述人士表示:“从用电结构来看,现有的交叉补贴已经远远超出实际需求。这些交叉补贴没有经过严格测算和第三方监督,企业申报之后就全部计入了输配电价。”
但是,目前出台的输配电价政策并未就厘清交叉补贴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最新的修订版《定价办法(试行)》也仅有“逐步缩减”“合理测算”“妥善处理”等原则性表述。
毫无疑问,未来输配电价能否如愿进入下行通道,将取决于电改的力度和深度。
评论:输配电价不能总是一笔“糊涂账”
文丨本报评论员
17年的时间,输配电价从每千瓦时0.11元倍增至0.22元,综合考虑这些年物价、投资、人工等诸多因素,这样的涨幅是否科学?涨多少才算合理?为何只升不降?在充满量化思维的电力领域,这却是一道道无解之题。原因在于,输配电价理应包括什么,实际又包括什么,始终是一本“糊涂账”。
需要肯定的是,实施输配电价改革本身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输配电价改革实施前,电网企业左手从发电企业买电,右手把电卖给电力用户,这一进一出产生的购销差价,就成了电网企业的收入来源。换言之,“输配电价”的概念并没有对电网企业经营产生实质上的制约。而根据2015年发布的“电改9号文”以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输配电价改革后,电网盈利将与购售电差价脱钩,转而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而“管住中间”的核心抓手就是输配电价改革,“管不住中间”,电改仍将是纸上谈兵。只有厘清输配电价,从机制上把电网“过网费”和发售电价区别开来,才能真正释放发电侧、用电侧的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即“放开两头”,让电力市场化改革真正落地。
输配电价迄今已历经两轮改革,第一个监管周期始于2017年,止于2019年。2019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启动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同年发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稿)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可被视为首个监管周期的经验成果。透过两份文件中的内容,可以看到主管部门正在深入剖解电网企业成本,力图算清这笔账。
但现实却并不理想。例如,输配电价构成中,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莫过于交叉补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此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合理测算政策性交叉补贴规模,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而这种原则性的、没有切实执行方案的表述透露出的信息是,如何厘清交叉补贴仍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缺少实现手段。
与此同时,输配电价改革作为产业链条的中间环节,应与发电侧、售电侧、需求侧以及增量配电等其他改革环节相适应。而在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试点中,面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输配未分离、固定的输配电价机制与现行目录电价衔接不畅的问题,上述文件中对此也仅仅是提出了“结合实际情况可探索提出符合现货市场需要的、具有一定弹性的分时输配电价方案”,并无实际对策。
但从积极意义上讲,上述重重难题在阻碍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也帮助改革者锁定了未来改革的发力点和努力方向。
要理性看到的是,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政策制定需要综合考量电网、政府、用户的利害得失,多方统筹,急不得;但在电改不断深化、规则逐渐科学的大背景下,过去遗留下来的“疑难杂症”正在成为当前和未来改革的障碍,亟待解决,拖不得;未来输配电价能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如愿进入下行通道,是检验新一轮电改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更是糊涂不得。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用于补偿为区域、省级及增量配电共用网络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对应的成本。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来源:
电价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电力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价格相互关系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各类电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电价体系通常按电力交易环节、生产特征、产品属性、功能和服务对象、计价方式等形成和构建。(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电价小超)电价体系按环节划分为
3月25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王小清代表提出的关于“‘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全免”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福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文如下: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新。在全国两会热烈召开之际,新一轮电改迎来了9周年生日。9年电改,在市场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市场化”观念也亟需深植于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行业治理、机制设计,还是规划投资、运营管理,都需以“市场化”的视角和思维进行决策,以促进健康高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7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版《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其中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的定价成本监审部门为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审形式为定调价监审。原文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3号各地、州、市发展改
力调电费作为一种具备奖惩性质的电费,有人欢喜就有人忧。从单个用户来讲,如果功率因数维持不错,不仅可以不被惩罚力调电费,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电费减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如果功率因数不佳,低于相应标准,那么也会在应缴电费的基础上额外掏出一笔罚款费用。力调电费是随电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4号),详情如下: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有关电力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纳
燃煤标杆电价北京燃煤标杆电价为0.3598元/度,则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限范围(±20%)为:0.28784~0.43176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代购价格=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市场化交易用户上网电价中
深圳供电公司在南网系统内与广东供电公司平级,电价政策相对独立,其营业范围包含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电价政策与广东其它地区电价政策相同,输配电价执行标准等同于广东东西两翼地区,具体分析可参照《电价巡礼之(四):广东》。本文旨在分析深圳市工商业及居民电价。(来源:微信公
1月27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行先试,制定出台支持独立储能发展电价政策。1.明确了独立储能充电电量承担相关电价的要求及范围。“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执行功率因数考核,按规定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2.明确了独立储
电价简析之(四):广东因南网辖域内的广东供电公司与深圳供电公司属平级单位,电价政策相对独立,本次电价分析所指广东区域不含深圳市。(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其它广东地区根据区位划分不同用电价格,如上图:珠三角五市:广州、东莞、佛山、珠海、中山惠州江门(不含恩平、台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正式进入深水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喜报频传,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成功开展全区域试结算工作,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下一阶段需要对各市场进行衔接,即建立多层次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部署2024年改革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万劲松出席会议。会议指出,2023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转正”与提速阶段。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首个国家层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发布,明确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全国一盘棋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山西省、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从试运行状态转
「自现货试运行以来,山东已经第三次调整分时电价体系。」——享能汇工作室10月,山东再次发文调整分时电价!(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15日,山东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再次调整分时分时体系,这是自2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的发布,提出用户侧终端电价由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用三部分构成,输配电价通过成本加成方式计算形成,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未来三年的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还需深化发电侧上网电价与系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积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这些政策一起看——深化改革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已经于6月1日起执行,关系到省内各用户电费的涨跌,以及跨省跨区交易的通道费用。今年的迎峰度夏,刚好逢最新政策印发,省间电费、省内电费,都面临诸多结构变化。】——享能汇工作室【本文共分两部分】一:跨省交易量价变化概论二:全国各地输配电价变化分省分区图解(来源:享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电价政策已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输配电价是什么?”“电价调整涉及哪些用户?”“维持单一制还是改选两部制?”“要如何办理?”..
一文教您读懂,最新调整的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来源:广东电网)@工商业用户新电价政策发布!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价体系。2021年10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布,让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真正”实现了“可升可降”。交易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形成,为电价运行开启了双向通道。2023年5月,第三监管周期输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照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确定,由电网企业随销售电量收取。在电力市场支持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前,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一统两增一明确”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曾鸣王永利(华北电力大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向社会正式发布了第三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而这一新的电价政策已于6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策亮点较多、意义深远,其中比较明显的一点是:新政策在保留原有两部制电价体系的基础上,统一将各省需量电价与容量电价的
一图读懂|电价6个变化点和5类影响群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