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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政策底线 谨防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重现“厂网不分”!

2020-01-06 08:41来源:鄂电价格作者:鄂电价格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增量配电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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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厂网分开”一直作为最大的改革成效被坚持推进,“中发9号文”如此总结,“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由此可见,坚持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开是电力体制改革基本遵循。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 ID:edianjiage 作者:鄂电价格)

这一点,从一系列改革文件尤其是增量配电网改革过程中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国家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开倒车,严禁在新的改革过程中重现“厂网不分”局面。

首先,在6个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三)科学规范建设。自备电厂要按照以热定电、自发自用为主的原则合理选择机型和装机规模。开工建设前要按规定取得核准文件和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火电建设相关产业政策和能效、水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各项标准。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及以余热、余压、余气名义建设常规燃煤机组等违规行为。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企业自备电厂”。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规定“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设施的,现阶段不得纳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由此可见,有自备电厂的,又要建设增量配电设施的,不能纳入试点,必须按照规定实施厂网分离后再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

再次,《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第九条,“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成本优势”。

最后,也是最近出台的政策,《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第十条再次提出,“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政策所指非常明确,不管是企业的自备电厂,还是公用电厂拉条线路过去,都是不允许搞增量配电网的。

政策不断在完善,目的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综上,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底线非常明确,一是绝对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二是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

据悉,湖北西部某县拟将境内原公用小水电资源全部转为XF集团自备电厂。

结合国家上述政策来看似乎不妥:

一是政策不允许,国家禁止任何方式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二是违背了公平原则,该县小水电资源达到了10多万装机,规模较大,上网电量较多。低价水电资源是公用资源并纳入了全省电力资源平衡,如果转为XF集团企业自备电厂,成为个别企业的钱袋子,无疑是全社会福利的流失,有失公平正义。

另据消息,XF集团准备申报参加第五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于XF集团属于地方企业,不排除最后可能纳入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之一上报国家。

如果县内小水电发电企业全部作为XF集团自备电厂获得批准,同时,XF集团又获得国家批准纳入第五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则会导致新的厂网不分的局面,这无疑是开倒车。

我相信,这样的局面不可能出现!

原标题:严守政策底线,谨防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重现“厂网不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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