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行业对微电网价值有着普遍的共识,由于它能利用先进控制技术对分布式清洁能源、配电设备、电力用户进行统一管理,使得微电网在不同环境下能够以最高效经济的方式生产和消费能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毫无疑问,它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有着重要作用,更是综合能源服务重要的应用场景。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吴俊宏)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发改能源〔2017〕1339号)是我国并网型微电网规范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文件发布时也被普遍认为是并网型微电网大规模发展的重大利好。并网型微电网是相对离网型微电网提出的,离网型微电网通常建设在电网无法延伸或延伸代价很高的地区,例如偏远山区或者海岛,其目的是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基本的用电需求。并网型微电网发展的意义显然不能等同于离网型微电网,由于其已经处于电力接入便利地带,解决用电需求并不是其建设目的,围绕用户需求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才是并网型微电网真正的历史使命。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微电网还鲜有成功的商业示范,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我国电力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微电网作为一种灵活“网源荷(储)”集成系统难以发挥其技术优势创造商业价值;另一方面,则是微电网的功能定位还不够清晰,特别相关监管政策对微电网的市场定位未能充分考虑实际的用户需求,相关技术要求与客观的市场需求有些脱轨。
从用户实际需求出发,重新定位微电网,有助于发挥微电网价值解决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的实际难题,保障我国用户侧能源服务以及微电网的健康发展。
技术目标要求未能充分反映市场及用户需求
微电网这一概念源于欧美,它既是能源科技发展的产物,也是能源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必然产物。微电网一些基础技术要求是必须存在的,也是微电网这一事物产生的基础意义。这些技术要求包括能够统一管理“源-网-荷”、能够响应外部电力市场价格信号或是调度指令、能够根据需要具备孤网运行能力等。这些技术特点使得微电网能够提升能源生产及利用效率,是微电网存在的客观需要。
然而,归根结底微电网是为市场服务的,从近几年我国微电网发展的市场检验来看,如果技术脱离市场和用户,市场及用户并不愿意为之买单,相关功能投资会成为微电网项目落地的主要拖累。这也是目前业内大多数人士认为微电网无法实现投资效益的基本原因。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深入思考。
一是清洁能源占比要求。毫无疑问,清洁化是微电网的主要特征之一。但清洁化应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内部采用了清洁电源;二是通过运营机制降低了能耗、提升了效率。也就是说,只要微电网没有开发非清洁能源,同时微电网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节能降耗,它本身就是清洁的。而清洁能源应占比多少,这更多取决于资源条件、场地条件以及经济性条件。另外,在新能源建设指标以及配额制的双重制约下,即便微电网的监管不对清洁能源提出占比要求,其本身就有相关清洁能源发展政策的限制和要求。
二是自我平衡运行能力的技术要求。离网型微电网由于无法与外部电网发生电量交换,自我平衡能力是其必需具备的技术要求。但对于并网型微电网而言,除了在外部电网故障导致孤网运行情况下,必须通过自我平衡保证重要负荷的安全供电,正常方式的自我平衡能力缺乏技术必要性。而能否完全自我平衡,归根结底应取决于市场需求:一方面是内部电源开发的技术及经济性要求;另一方面是与外部电力市场交易的成本要求以及与外部电网结算的输配电费(含容量费)成本要求。
三是孤网运行能力的技术要求。能够实现孤网运行是微电网最大的技术特点,但孤网运行能力开发的技术成本并不低,能否通过孤网运行产生收益就很关键。在并网点可靠性足够强的条件下,微电网孤网运行能力(以及带来的高可靠性能力)很难得到用户或者市场的认可。微电网项目是否一定需要具备孤网运行能力应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用户是否需要该项目提供孤网运行能力并且愿意为之买单;二是电力市场能否为这个单元提供可响应的孤网运行能力而买单。
微电网现阶段的发展仍然属于探索阶段,通过探索发现其真实市场价值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技术门槛要求与市场需求脱轨,则会造成市场不愿意为之买单的现象,这也是微电网行业普遍呼吁政策补贴的原因。微电网的技术门槛要求如果能更贴近市场和用户,则能在不需要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解决经济性的问题。
微电网定位应与增量配电网错位发展
目前,相关文件把微电网定位为“第二类售电公司”的主体身份,要求微电网运营主体应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从配电设备的投资和经营角度而言无可厚非。但这一定位在近几年的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争议,“第二类售电公司”的主体身份是希望让增量配电业务适用于微电网?还是希望让微电网服务于增量配电业务?如果是前者,在当下增量配电改革仍在努力探索的背景下,兼具发电属性的并网型微电网要落地为第二类售电公司无疑更加困难;如果是后者,配电改革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标尺竞争提升配电网投资与运营效率,但无论是微电网配电规模微小或是发配用一体化的特点,均使得微电网与其他普通配电网不具备可比性,且目前配电改革已经对试点项目提出了面积和投资规模的最低要求,这也使得微电网“第二类售电公司”的身份会在规模化发展和其本身微小规模特点的定位上产生矛盾。同时“第二类售电公司”的身份也不利于解决微电网在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这类仅具备基础供电设施但并不构成配电网的场景应用。
因此,将微电网定位为配电环节的应用,并不利于现阶段微电网项目的落地,也无法服务于商业综合体等供电环节中的综合能源业务。另外,增量配电改革已经赋予了增量配电网基本的合法身份以及足够的技术创新发展权力,只要存在市场需求,增量配电网均能实现微电网的发展目标。
相反,将微电网定位为供电环节,既能够帮助解决我国关于供电环节合法服务主体的缺失,又能够与电网(含一般配电网和增量配电网)以相对清晰的界面各自发展。
微电网定位为供电环节
有利于解决用户侧能源服务存在的非技术问题
虽然行业普遍认为用户侧能源服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主要体现于非技术性障碍,包括:
一是“隔墙不能售电”限制了用户侧分布式能源利用效率。光伏、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是用户侧能源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我国已经有了较长的发展史,虽然已经从余电不能上网逐步改善到余电可上网,但其发电及用电管理机制仍然过于局限,即不能实现“隔墙售电”。除目前少数分布式发电交易试点项目外,“隔墙售电”仍并未完全放开。这既限制了用户侧能源服务的投资及经营效率,也使得这部分效益产生的红利无法让利给用户。造成“隔墙不能售电”的主要原因在于大电网体系下难以建立有效的分布式交易机制以及“过网费”机制。
二是用户侧能源服务难以在电力市场中体现价值。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市场起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但这里所谓的资源优化配置更多是对电源建设以及电网通道建设提出的要求,例如所谓的基于节点电价的市场就对于发现价格、引导电厂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电力用户虽然也是电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客观的用电需求和不强烈的价格信号作用下,其参与市场的互动性并不强。所以电力市场的建设也一直忽略了用户侧资源对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同时对于一般电力用户主体而言,其不专业性也决定了他们无法利用自身资源参与市场。专业的用户侧能源服务可以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以及大数据管理技术,将之形成电力网络节点中可控的负荷节点甚至可控的电源节点参与市场。但仍然缺乏一个兼具供电、售电、分布式发电的合适身份参与到市场中。
三是用户侧能源服务缺乏合法供电主体身份。用户侧能源服务需要有专业的第三方承担。然而,不管是传统电网企业“重发轻供不管用”的服务思维,还是其被赋予的垄断性供电服务性质,均决定了其很难面向用户提供专业的竞争性能源服务。同时,从历史形成来看,有大量的除电网企业以外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了供配电设施,提供转供电服务。这类主体虽然在用户供电服务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却不具备合法主体身份,且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回收配电投资和供电服务费用。虽然转供电违规加价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缺乏合法供电主体身份的背景下,其合理收入也很难得到保障,限制了以供电为基础的用户侧能源服务发展。
为激发用户侧能源服务市场获利,上述非技术性障碍亟需解决,而微电网则可以成为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一方面,微电网通过统一运营机制能够完美解决“隔墙售电”问题以及深度参与电力市场的价值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微电网这一形态赋予以转供电为基础的综合能源服务主体合法身份。
转供电是用户侧能源服务最基本的形态,但在我国暂不具备合法身份。国外针对这类主体有明确的合法身份,英国有称之为IDNO(“独立配电网运营商”)为居民小区和商业楼宇提供合法的转供电服务,而澳大利亚则将这类主体称之为ENO(“嵌入网络运营商”)。而我国对于这类主体的合法身份目前是缺失的。但对于具备微电网技术特征,对用户和电力系统友好的转供电形式应是给予支持的。因此,将微电网定位为供电环节,借助微电网身份赋予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用户侧能源服务商合法主体身份,正好可以弥补我国针对这类主体身份缺失的管理问题,有利于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的健康发展。
重新定位微电网助力综合能源服务
毫无疑问,微电网是面向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很好的工具。但由于定位问题,使得部分功能投资很难得到市场认可,无法通过市场和用户回收其投资价值。同时我国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上,虽然有很大的客观需求,但受限于“隔墙不能售电”、无法在电力市场中充分互动以及合法供电主体身份等非技术性问题,无法得到充分发展。若将两者统一考虑,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微电网的技术价值,也有助于解决用户侧能源服务的非技术性障碍,全面助推我国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水平。
围绕用户实际需求重新定位微电网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重新定位微电网技术门槛要求,除基础技术门槛作为监管的必备条件外,把该由市场决定的建设目标交由市场决定;二是将其定位为供电环节而非配电环节,以与电网相对清晰的界面解决用户侧能源服务商的合法身份等非技术性问题。
充分结合市场和用户需求,找准微电网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定位,能够充分释放微电网的功能价值。可以预见,只要给予微电网合适的生存土壤,使其有合理的市场空间,无需更多的政策或补贴支持,也能有效激活微电网及相关综合能源服务的商业化发展。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07期,作者系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室主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声春雷,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拉开了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大幕。九年征程,九载春秋,蓦然回首,电改山高水远路还长。(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张传名)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01九号文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2日,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储能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据了解,该项目是徐圩新区建设的首个大型电化学储能项目。项目由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储能项目位于徐圩新区疏港大道与江苏大道交叉口纳潮河光伏升压站内,占地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
3月12日,华能北方公司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继电保护及涉网自动化设备招标,将采购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1个光伏220kV升压站、1个润能220kV变电站和润能二号、三号、五号110kV变电站所需的继电保护及涉网自动化设备等,包括故障录波柜13面、网络记录分析柜6面、低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对配电网提出要求。在业内专家看来,《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对当前增量配电网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的回应和指导,为配电网改革提供了方向和动力。增量配电网改革长期以来涉及的地
“双碳”目标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电网调控正在由“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近年来,我国深入推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对新形势下配电网的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观茶君注意到,这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新形势下配电网的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此前,虽有多份文件涉及配
2月20日,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中标华能北方公司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50万千瓦光伏220kV升压站施工项目二标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项目规模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00MW及一座220kV升压站。其中二标段建设34万千瓦光伏场区施工,包括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大唐集团发布大唐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77.3万千瓦绿色供电项目和配套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及无功补偿、安稳专题报告-2024年1月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招标公告。公告显示,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境内和兴安盟科右中旗境内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微电网、增量配电网运营机制,降低工业综合用电成本。同时,聚焦新型电力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机器人和数控机床,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部件产
自第五批国家增量配电试点文件发布要求各省可自行开展增量配电业务以来,我国的增量配电业务其实已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何谓常态化发展?即不再需要组织国家试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利用常态化机制让各地方新的增量配电项目能够有渠道可以立项、有方式可以落地、有规则可以生存,这也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凯2024年1月28日在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微电网、增量配电网运营机制,降低工业综合用电成本。实施100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新能源产业基地,力争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8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223-2023《氢电耦合微电网效能评价导则》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提出,天津大学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氢电耦合微电网技术性能参数和效能评价方面技术要求。1.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1)起草单位天津大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结合“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指导符合条件的示
3月26日10时,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投资的自愈式海岛智慧微电网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庙子湖岛正式投运,该微电网系全国首个自愈式海岛智慧微电网。据悉,新建的1兆瓦光伏每年大约能为电网提供102万千瓦·时清洁电,可替代标准煤约311.1吨。
3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发布2023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温州市将支持工业厂房屋顶光伏、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累计投用充电枪2万个以上。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家,腾出用能空间10
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能源部(DOE)宣布,为亚利桑那、肯塔基、内华达、宾夕法尼亚和西弗吉尼亚等州的5个项目提供高达4.75亿美元资金,以加快在现有和老矿山土地上的清洁能源部署。DOE在媒体声明中称,这笔可能来自《两党基础设施法案》的资金将资助美国当地推动的一些项目,包括从太阳能、微电网、抽水
编者按随着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generation,DG)、储能(energystorage,ES)广泛接入用户侧,以及电力市场改革价格策略和需求响应技术(demandresponse,DR)的发展,微电网优化调度问题成为近来需求响应研究的热点。《中国电力》2023年第6期刊发了贾宏刚等人撰写的《微电网调度模型的寻优性能与
3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温住建发〔2024〕8号)。其中明确,推动建筑群微电网系统建设,促进建筑光伏电力在区域内的产用平衡。2024年,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41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
记者获悉,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牵头制定的《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微电网群运行控制要求》等25项国家标准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后,将有力推动电化学储能、微电网等热点领域发展。据了解,本批共发布标准423项。25项标准分别由国网
·ABB将作为能源转型变革的技术先行者,赋能客户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创新的“源网荷储”精准调控技术,打造工业园区绿色微电网的示范·创新的“源网荷储”精准调控技术,5%-20%负荷灵活调控,构建虚拟电厂3月14至15日,聚焦低碳园区示范建设的第二届全国低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发展应用论坛在河北雄安隆重
3月15日,兆新股份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兆新股份表示,因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和变化,导致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核心事项未能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及各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
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构建以通州、通北2座500千伏变电站和22座220千伏变电站为主体的电网结构,建成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智能高效电网。方案还指出,健全完善电网设施配置标准,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力系统
构建清洁、经济、安全的现代配电网是整个电力系统的目标。新型电力系统的提出给配电网发展带来挑战,要求现代配电网向“有源+智慧+自治”发展。——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家吴俊宏为助力快速实现“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双碳”目标下的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布局,北极星电力网于2023年5
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有几种,主要可分为四个模式、归为三大类。第一,基于社会投资配电比如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第二,基于省级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第三,基于单个用户自建的一体化模式。——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家吴俊宏2023年3月23-24日,北极星电力网在上海举办“2023第五届综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配售电企业彼时应运而生。配售电企业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也称之为第二类售电企业或增量配电网企业。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配
配电网的发展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对配电网规划方案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可以为发展建设提供至关重要的指导。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在第一届智能配电网建设研讨会发表了题为《未来多业态模式下配电网经济效益评估模型》的演讲,指出了配电网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北极星电力网联合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印发了《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新一轮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进一步理顺了输配电价与目录销售电价的关系,为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创造了更好条件;进一步优化了输配电价结构,缩小了交叉补贴,为下一步相关政策完
第五批增量配电试点名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来。伴随试点名单的,还有文件(发改运行【2020】1310号)提出的八点要求,一些要求属于老生常谈,比如“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信息报送”等。一些要求却能视为增量配电管理的风向标,透露出未来增量配电走势的重要信号。(来源:爱能界作者:吴俊宏)这些信
微电网分为离网型微电网与并网型微电网。离网型微电网一般用于解决偏远地区或海岛地区的供电需求,就技术经济性而言,它是主网延伸不得已的选择,其发展具有必然性;而并网型微电网则不同,它只是局部地区供电方式中可供选择的一种解决方案,而非唯一的解决方案。因此相比离网型微电网,并网型微电网如
微电网分为离网型微电网与并网型微电网。离网型微电网一般用于解决偏远地区或海岛地区的供电需求,就技术经济性而言,它是主网延伸不得已的选择,其发展具有必然性;而并网型微电网则不同,它只是局部地区供电方式中可供选择的一种解决方案,而非唯一的解决方案。因此相比离网型微电网,并网型微电网如
综合能源服务是近年来能源行业的热门话题,相关企业纷纷布局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但与市场前景乐观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当下实际工作的困难。究其原因,在于行业对于综合能源服务的理解存在误区,并未真正认识到综合能源服务的价值以及其真实驱动力。综合能源服务是一项创新驱动的工程,传统投资思维并不
“做过园区综合能源供能业务的工作者会有一种感觉,在增量配网里开展综合能源业务会更加顺畅。”6月11-12日,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在北极星电力网主办的“第二届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创新与电力物联网建设发展大会”上表示,“增量配网经过数年的发展,其操作流程大家已经比较熟悉,但增量配
“增量配电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申报机制不确定、关键政策的不确定、监管机制的不确定性等,是不是增量配电就很难做?我认为至少有一个很好的信号,增量配电会持续的向社会资本放开”。这是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在北极星电力网主办的“第二届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创新与电力物联网建设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