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的相关规定,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主体分为两大类。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作者:刘瑞丰等)
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第二类市场主体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按照通知的要求,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作为市场主体,协同承担消纳责任。下面,结合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交易工作实践,简要分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与电力交易工作衔接中,对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四种主要交易主体的影响。
@电网企业
如何通过电力交易完成配额?
当前,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将逐步扩大。现阶段,在计划(优先发电、基数电量)和市场(市场化发电)并存的情况下,要兼顾交易主体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主体责任。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电网企业是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的主体。
第一种情况,如果电网企业所在经营区域内承担配额的市场主体其用电全部都是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解决的,那么电网企业所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部记为电网企业的配额完成量。
第二种情况,如果电网企业经营区域内承担配额的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用电、非市场化用电解决用电问题,那么,电网企业可以按照市场主体非市场化用电量的大小等比例分摊,分摊电量记入承担配额市场主体的配额完成量,相应的,对于电网企业配额完成量予以扣减。
第三种情况,目前在跨区直流上开展的跨区交易,主要承担了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落实政府间协议等优先用电计划的职责,同时,在跨区跨省输电通道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省间市场化交易,总的来看,跨区跨省交易的购电主体以省级电网企业为主。对于跨区跨省交易中由电网企业作为购电方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应该计入电网企业的配额完成量。
@售电公司
如何与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完成配额?
当前,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参与省内市场化交易、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量。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可以与集中式可再生能源进行直接交易、与分布式发电项目进行直接交易等。其中,对于分布式发电项目开展的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发电项目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售电的,或者按照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收购的,均应该按照购入结算电量计入电网企业的配额完成量。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通过常规电源按照一定比例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水电等打捆分摊交易方式开展交易的,应该按照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水电相应的固定比例分摊电量计入市场主体的配额完成量。
目前,也有一些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等在跨区跨省输电通道仍有富余容量的情况下,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开展了跨区跨省“点对点”直接交易,这种情况下,购电主体的外购电量中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计入该市场主体的配额完成量。
下一步,在跨区跨省输电通道有剩余容量的情况下,可以放开一部分承担配额的市场主体开展“点对网”市场化交易,相应的外购电量计入其配额完成量。
@自备电厂
如何通过电力市场完成配额?
结合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具体情况,分为两种情景。
一是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未参与市场化交易但仍从电网企业购入电量。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该企业购入电量为非市场化电量,电网企业应该按照企业非市场化用电量比例分摊可再生能源电量,并计入企业的配额完成量。对于上述企业的自发自用电量对应的配额消纳量,可以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纳量和绿证的方式完成配额指标。
二是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购入电量。在这种情况下,自备电厂发电量可以参与发电侧的可再生能源替代交易、用电侧的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超出自备电厂发电部分的用电量可按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方式参与直接交易。市场化交易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计入相应主体的配额完成量。
@各市场主体
超额消纳量如何与中长期交易衔接?
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和核算和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中提出由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的账户建立、消纳量核算及转让(或交易)、消纳量监测统计工作。
从通知的要求出发,考虑到与现行的中长期电力交易市场架构相衔接,各省内的消纳量转让(或交易)由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区跨省的消纳量转让(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含所属各交易部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开展的跨省交易)、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对于配额消纳量的转让(或交易)市场的建设,应首先做好省间(跨区跨省)、省内市场在开市时间、交易周期等方面的衔接。对于需要开展配额消纳量转让(或交易)的市场主体,应该按照自愿、平等和市场化的原则,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在哪个市场参与交易。为了避免超额消纳量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投机炒作问题,关键和核心的问题并不在于在哪个市场参与交易,而应该是通过完善统一的技术支持系统,做好市场主体消纳量的统一核查工作。
配额制的落实可能对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的供需关系产生较大影响。在未来的时间内,可能对现行中长期交易的价格产生影响。中长期交易具有规避风险、稳定预期、锁定收益的重要作用。基于此,在现行中长期交易组织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省间(含跨区跨省)、省内市场在交易组织时序、电量校核、价格预期的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合理安排中长期打捆交易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与常规电源打捆的比例,按照送端不同月份、不同省份、不同输电通道的具体情况,差异化设定,优化交易组织,避免一刀切,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省、受入省的共同利益,确保送端、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权重任务的共同实现。(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06期,作者就职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4年5月交易有关安排的通知。详情如下: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4号)。详情如下: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按照《2024年河北南部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方案》(冀发改运行〔2023〕1417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独立储能的注册申请,对其注册信息进行了完整性
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向华中辖区有关电力市场成员印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提出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华中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市场信息的公开度。信息披露是电力市场交易的重要环节,是市场成员获取交易有关信息的重要渠道。华中能源监管局从信息披露实施
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是当前重大战略任务,电力体制机制建设是其重要内容,与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共同驱动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一体化运营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坚强支撑,分布式电源、储能是重要的技术组成。当前,我国电力市场范围、规模逐步扩大,竞争成效不断
2024年3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
一图读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台泥消息,4月15日,台泥集团宣布,公司在宜兰苏澳建置的35MWE-dReg储能系统正式启用参与台电电力交易。E-dReg储能是目前台电电力交易产品中平均结清价格最高的,台泥占全台湾E-dReg储能总容量72%达到145MW,收益逐步显现。目前,台泥已是台湾最大电力交易聚合商。今年底前另一东
读懂2024年统一结算单小贴士
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3月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并网新能源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通知,详情如下:
2024年3月重庆电力交易简报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福建能源监管办主动担当作为,监管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2023年全省实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23.1%,高于国家要求2.5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11.2%,高于国家要求1.2个百分点。2023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原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各市场主体: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
记者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获悉,山东今年以来的风光发电量日前突破1000亿千瓦时大关,达1000.7亿千瓦时。近年来,山东新能源发展保持强劲态势,新能源装机量年均增速超过30%。截至10月底,山东电网风电与光伏装机总量达7792万千瓦,走在全国前列。但大规模、高增长的新能源装机,也给电网带来挑战。风
一、背景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6号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相应的电力交易,并在中长期电力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2023》)是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品牌和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的窗口,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编写。《报告2023》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发展形势、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及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1044号文”)。1044号文面世,意味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即行废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北京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4年第五批),详情如下: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重庆帕瓦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云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共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售电公司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等2家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二十三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售电公司退出广东电力市场的公示,共71家拟退市的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售电公司退出广东电力市场的公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组织开展售电公
一季度以来,东北公司大连开热分公司共计签订46份电力市场化售电代理协议,累计协议电量7.8462亿千瓦时,经辽宁省国网公司审核,成功与电力用户捆绑、备案并参与辽宁省交易中心组织的电力市场化中长期交易,该公司以“满格”工作状态多维发力开启冲刺模式,蓄力造势跑好开局“第一棒”,实现“开门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恢复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河北南部电力市场交易资格。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6号2024年4月15日,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电力交
4月17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第2024-8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省内注册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限期整改的通知,详情如下: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省内注册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限期整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