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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贵州的实践与创新

2019-08-02 09:38来源:中国企研服务平台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市场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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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是我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作为贵州省唯一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其主要职责是依法依规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推动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创新,2016年实现了全国首创“四个第一”:率先组建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第一家省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出台首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首创电力交易指数。2017年上半年,实现全国首创“三个第一”:率先出台电力市场主体市场化交易行为星级信用评价标准,交易中心首家向市场主体收取交易手续费,搭建首个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交易专委会专业学术交流平台。

2015年以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充分运用改革创新成果,以多种模式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截至2017年7月累计完成交易电量792亿千瓦时,减少用户用电成本83亿元,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使省内大工业电量企稳回升,有力地支持了贵州经济的发展。

二、成果实施背景

2014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省内稳增长压力的不断加大,贵州电网公司多次向贵州省政府建议,尽快组建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率先在全国开展“先行先试”。2015年2月,在中发9号文出台前,贵州电网公司经贵州省政府批准,以内设机构形式成立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始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出台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以市场化交易为主线,以安全可靠供电、优先保障民生用电和清洁能源发电为主要原则,是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有效途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

贵州为有效解决省内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积极响应国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号召,于2015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贵州省唯一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必须紧跟改革的时代步伐,在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中勇于探索和实践,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创新,才能为贵州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为了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创新,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从交易机构组建、交易规则制定、交易平台建设以及信用体系构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

在交易机构组建方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广泛调研,一方面充分了解国外电力交易机构建设情况,另一方面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排放权交易所等同类交易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形成了客观公正的结论。同时,深入研究中发〔2015〕9号文中及其配套文件中关于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内容,特别是交易机构组织形式、收入来源以及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胆实践和创新。

在交易规则制定方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采取了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对中发〔2015〕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中电力市场建设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对贵州省的工业结构及变化情况、电源结构及电力发展状况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在编制《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时,理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进行落地。

在交易平台建设方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结合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交易平台应具有的功能及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按照“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的原则,不仅对电力营销系统、电力调度系统等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了整合,而且对结合电力交易信息对贵州省内主要大数据平台中的工业生产运行和社会经济发展信息进行了挖掘和应用,为电力交易指数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在信用体系构建方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和国内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分析,遵循可收集、可量化、可评价的思路,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为信用评价的关键和重点,化繁为简,重点针对市场主体的市场化交易行为制定评价指标,提出了星级信用评价标准。在标准正式出台前,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进行了预评价,结果与市场真实情况相符,验证了信用评价标准的合理性。

在开展上述研究的过程中,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及时和市场主体及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特别是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场主体星级信用评价标准,都经过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在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再印发实施。

三、成果的内涵和做法

(一)率先组建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实现交易机构组织形式创新

中发9号文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必须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不受相关利益方的牵制,其平台运行才能公平、规范,这是任何一个电力市场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

贵州省于2015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成为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后,贵州省政府十分重视电力交易中心建设,与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商议以中发9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精神为指引,按照“相对独立”的原则积极开展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公司制组建。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由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出资3000万元,按公司制组建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其中贵州电网公司出资80%、贵州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出资20%。2016年3月28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司工商注册,成为我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4月21日,举行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暨电力交易系统投运仪式,交易中心正式转为公司制运营。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由两家股东出资组建,其组织形式与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形式的电力交易机构相比,更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能够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与目前国内其他多股东出资的电力交易机构相比,股东构成相对简单,股东会议事决策容易达成一致,从而提高了交易中心的运作效率。因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公司制组建,不仅在国内实现了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形式的创新,而且为后续的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树立了典范。在此之后,国内其他省份陆续开展了电力交易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已成立33个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其中6家为多股东共同出资的股份制公司,其余27家为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

(二)推动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促进市场各方共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根据中发9号文的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电力市场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在开展交易机构公司制组建的同时,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主动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并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起草工作。2016年3月16日,贵州省经信委、发改委、贵州能监办、省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4月13日,举行了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宣告全国第一个省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

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由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目前由12家电网企业、10家发电企业、14家电力用户、6家售电公司以及2个第三方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有六项:一是确定年度市场化交易规模、交易价格、主要交易品种。二是研究提出电力市场建设建议,负责起草(修订)、研究讨论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对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运行进行指导和协调,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制定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交易机制、交易工作流程等,监督电力市场运营情况和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并及时反映。四是对电力市场化交易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提出市场干预建议。五是启动临时性市场化交易。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授权履行其他职责。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起草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及选举原则、权利和义务、议事规则等内容,为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后,先后审议通过了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交易中心收费方案和收费管理办法,同时会同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着力培育市场主体,组织专家对各类市场主体共计2400人次进行了电力体制改革解读、交易规则宣贯和交易系统业务培训,为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2017年2月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提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市场各方共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建议得到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明确采纳,说明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具有其创新性,已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编制全国首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电力市场规范运作保驾护航

每个市场都有它的运营规则,任何市场主体都必须遵守规则,营造良好氛围,维护整体利益,最终形成人人受益的局面。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贵州电力市场中不可或缺的服务平台和纽带,有责任通过交易规则的建立来规范电力市场的建设运营,更好地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积极配合能源监管部门,编制了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2016年6月7日,贵州能监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经研究、修改、完善后,下发了全国首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贵州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与2014年《贵州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监管规则》相比,《贵州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亮点:一是作为国内首个明确市场管理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的交易规则,首次界定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市场运营监督、市场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等方面职责;二是在直接交易基础上增加合同电量转让、跨省跨区等交易品种,除双边协商外,还可采用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方式,交易品种更丰富;三是规范各种交易流程、成交算法,明确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构成要素,交易组织更规范;四是明确交易结算原则,建立滚动调整的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结算机制更完善;五是增加和完善了市场信息保密、市场风险防控、市场干预、监督管理等章节,交易规则更全面。

《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出台后,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严格按照规则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使贵州电力市场逐步形成了涵盖电力直接交易、周边跨省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交易品种,以年度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格局,并通过对市场主体约谈、下达中止市场交易的预通知等方式,有效遏制了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欠费的势头,交易合同履约率也得以逐年提高。同时,作为全国首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对在贵州电力市场中所发挥的作用,彰显了交易规则对于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的重要性,对国内其它电力市场尽快出台和完善交易规则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建设完善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在全国首创电力交易指数,开启电力交易“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的原则,搭建了一套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该系统集成市场成员管理、交易管理、合同管理、交易结算、信息发布、交易计划管理和统计分析等7大功能模块,可满足所有市场主体同时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交易,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效率和服务水平。

贵州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真正体现了“大数据”应用的概念:一方面与电力营销系统、电力调度系统、计量自动化系统对接,可实时跟踪用户用电情况、缴费情况及履约情况;另一方面与“云上贵州”、“贵州省产业市场监测平台”等省内主要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与电力上下游重点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通过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互联,确保跨省区交易业务的有效衔接。

在建设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的过程中,贵州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对贵州省内电力相关上下游产业涉及的13个重点行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日交易电量、电价数据作分析,结合贵州大数据中心收集的产品单耗、单价等信息,在全国首创了电力交易指数。电力交易指数不仅能展示各个行业电力交易量、价等情况的发展态势,还能反映重点工业行业的用电量及用电成本变动情况、分析电力交易对行业上下游生产的影响,从而揭示电力交易与工业增加值及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关联关系,为政府把握行业发展和经济发展脉搏提供决策参考。

电力交易指数的提出,对于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引导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实现了对重点工业行业生产运行信息的全面把握。电力交易信息涵盖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对电力交易信息的挖掘分析,可以直观看到社会各行业的电量、电价及发展趋势情况,根据各行业的用电单耗可计算出该行业的用电成本,从而掌握电力市场交易与工业产量、工业增加量以及工业产值的间接联系;二是电力交易指数在时效性和精确性上相比现有常用宏观经济指标有着天然优势,电力交易相关信息具有信息更新频度高(至少以天为单位滚动更新)、数据准确性和可信性好(基于精密计量,且电费和电价与用户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特点;三是电力交易指数的提出具有创新性,与当前贵州省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贵州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还拥有多种多样的交互方式,市场主体不仅可在交易大厅通过触摸屏、填单台、电脑等传统方式操作,还能够用手机及iPad等随时访问开展交易,使得参与市场化交易更加方便、快捷。此外,贵州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还可通过交易大厅的监控大屏幕,对交易指数、主要交易情况以及电网运行情况等市场交易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实现大数据管理。

通过建设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切实提高了交易平台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首创的电力交易指数,已成为深度挖掘电力交易信息的典型案例,不仅对于贵州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引导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为国内其它电力市场所借鉴。

(五)率先出台电力市场主体市场化交易行为星级信用评价标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

中发9号文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针对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不同市场主体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这一要求,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结合贵州电力市场实际情况,编制和发布了《贵州电力市场主体市场化交易行为星级信用评价标准》。该标准是全国首个针对电力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星级信用评价标准,为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奠定了基础。

与国内已有的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相比,该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之处:一是覆盖市场主体类别最广,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三类市场主体全部纳入评价范围,确保公平公正,不留死角;二是首创信用修复机制,秉承信用可修复的原则,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规范市场化交易行为修复其信用评价;三是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根据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实际情况,按照可收集、可量化、可评价、可修复的原则,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电费交纳等市场化交易行为开展信用评价,更加贴近实际,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强化信用评级管理,对评价星级低的市场主体,采取从信用预警、警告到市场风险提示,直至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渐进式管理,有效解决只评价不管理的问题,促进市场主体主动提升评价星级;五是采用星级信用等级,比传统的信用分级方式更加直接和直观。

《贵州电力市场主体市场化交易行为星级信用评价标准》的出台,推动贵州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国内其他电力市场因地制宜开展市场主体诚信建设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六)在全国首家向市场主体收取交易手续费,为交易中心公司化运营奠定基础

中发9号文的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同时也明确,交易机构应具有与履行交易职责相应的人、财、物,日常管理运营不受市场主体干预,接受政府监管;交易机构可以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是我国首家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通过公司制组建实现了“相对独立”。但是,交易中心要保证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为维持公司化正常运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和年度收费方案,从2017年1月开始向电力市场交易主体收取交易手续费,这也是全国首家电力交易机构向市场主体收取交易费。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向市场主体收取交易手续费,与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中要求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因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这一举措,也将成为国内其它交易机构实现公司化运营的范例。

(七)牵头成立全国第一个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交易专委会,打造电力交易学术交流平台

随着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交易专业领域出现了以前没有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关各方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国内外电力交易专业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涌现,若有针对性地加以消化吸收,将对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因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贵州省电机工程学会的指导下,牵头组建并于2017年6月28日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交易专委会。贵州省电机工程学会电力交易专委会由电力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科研院所共同组成,致力于在电力交易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专题研究,促进相关专业的科技进步。

在电力交易专委会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学术交流会上,有关专家讨论了集中竞价交易出清方式、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关键技术、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等问题,对贵州电力市场下一步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通过电力交易专委会搭建电力交易学术交流平台的做法,不仅可为贵州电力市场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和培养优秀人才,而且也可为复制到国内其他电力市场。

四、成果实施情况及效益分析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充分运用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推进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3月10日,贵州省经信委发文对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通报表彰,充分肯定了交易中心为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及市场化改革、支持贵州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一)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经济效益显著

2015年以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运用电力市场交易系统,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管理,并以年度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市场化交易。截至2017年7月,贵州电力市场主体达到1266家,其中发电企业22家、电网企业81家、电力用户1126家、售电公司37家,累计完成交易电量792亿千瓦时。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累计减少用户用电成本83亿元,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有力支持了贵州工业经济的发展。

2015年,贵州共有16家发电企业和498家电力用户参加市场化交易,完成交易电量172.42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20.4%。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减少用户用电成本10.17亿元,保住大工业用电量100亿千瓦时,并在发电侧提高省内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426小时,增加煤炭产量约500万吨。

2016年,贵州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共有22家发电企业和953家电力用户参加市场化交易,完成交易电量400.24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45%,占大工业用电量的81.6%。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减少用户用电成本50.66亿元,保住大工业用电量160亿千瓦时,新增大工业用电量31亿千瓦时,在发电侧提高省内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670小时,增加煤炭产量约830万吨,并促使省内售电量同比从年初预计负增长2.3%到同比增长5.4%。

2017年,面对电煤价格高涨、发电企业成本增加等因素造成的严峻市场环境,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下,在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中组织了多方协调、多轮宣贯,力促交易各方达成一致。截至7月31日,全省市场化交易签约电量450.38亿千瓦时,预计占省内售电量的46.4%,1~7月实际完成电量219.31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38.4%。通过电力直接交易,减少用户用电成本22.39亿元,保住大工业用电量65亿千瓦时,新增大工业用电量34亿千瓦时,促进省内售电量同比增长15.5%。

(二)严格执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社会效益良好

有效降低用户欠费。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严格执行交易规则,2016年对欠费用户共下达中止市场交易的预通知66份,帮助追回当年所有市场化交易用户欠费共计4.35亿元,实现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电费年结零;2017年1~7月对欠费用户下达中止市场交易的预通知14份,帮助追回市场化交易用户欠费共计2.79亿元,保障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逐年提高合同履约率。2016年以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交易规则,对单月合同履约率低于50%的用户进行约谈,并下达了633份中止市场交易的预通知,对严重失信的20家用户经贵州省经信委授权后中止市场交易,使得2016年合同履约率达到81%,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2017年,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违约考核力度,细化合同违约条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使得1~7月交易合同履约率进一步提高到93%。

2017年6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贵州电力市场主体市场化交易行为星级信用评价标准》,对市场主体2017年一季度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评价,结果为5星级市场主体161家、4星市场主体1049家、3星市场主体52家。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布,并将持续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诚信体系在电力市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有效传递试点经验,推动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示范效应明显

作为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并且推动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实现全国首创多个第一,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受到广泛关注,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时任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等领导先后到交易中心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努尔•白克力在调研时表示,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创造了几个全国第一,很有成效,可以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部分、最关键的一步是从贵州开始迈出去的,也是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开始的,南方电网公司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思想解放、态度坚决。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已接待全国30多个单位共计300余人次的参观调研,有效传递了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经验。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之后的带动下,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电力交易机构改革,目前已成立了33个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其中6家为多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2017年2月、4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参加了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国家发改委召开的电力交易机构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得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的高度评价。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会上提出的“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核定分压线损率”三条建议全部被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采纳,这也是唯一一家交易中心的建议被采纳,彰显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示范作用。

本成果为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第一届)

成果创造人:王玉萍、刘 磊、张彦尧、朱刚毅、高芳萍、丁江桥、朱 明、韩贵涛、吴希田、黎 洁、安 平、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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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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