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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有关事项预公开情况的说明

2019-07-15 13:17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市场化交易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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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关于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履行预公开程序,于2019年7月1日-7月5日在市城市管理委政务网站公开5个工作日,收集市民意见。截至2019年7月5日24时,我委收到7条有关第二批电力用户准入有关事项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采纳意见1条,未采纳意见6条,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纳意见

通知要求7月10号递交准入资料,这个时间过短,对于一些大型企业,申请资料相关文件均有严格的文件请章程序。建议正式通知中将文件递交截止日延迟至少一周。

二、未采纳意见

1. 对于2018年新投运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只有2018年后几个月用电数据,年度用电总量达不到2000万。但其用电负荷上升稳定,年用电量明显能够达到2000万千瓦时以上。建议此类新投产用户是否可以参考其他省份要求考虑以近几个月电量达到多少为准入依据。

未采纳理由:由于北京首都的地理位置特殊性,考虑到北京电网运行稳定安全,电力用户的准入需要上一年度完整的用电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用电量和年最大负荷,不具备上一年度完整用电信息的新投产用户,暂不能申报本批次电力用户准入。

2.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中明确指出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建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0kV电压等级以上2018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均可以入市。

未采纳理由:2018年9月,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首次开展,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规范有序、安全稳妥的原则,北京下一步将根据国家要求,积极、稳妥、逐步地开展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

3.建议电力用户厂区位于北京不同行政区域,但是每个厂区均属于同一个法人主体,且满足10kV电压等级以上,所有厂区2018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可以合并申报入市。

未采纳理由:考虑到京津唐市场化交易统一平衡,2019年度,北京市市场化直接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140亿千瓦时。根据总电量规模测算,第二批本市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放开标准为: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2018年度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4.建议可以优先开放高新技术企业,电量可以在100万千瓦时以上。

未采纳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发〔2018〕71号)已明确,"优先鼓励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考虑2019年北京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已确定,因此不再单独划定准入标准。

5.建议不再设置电量准入门槛。

未采纳理由: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要坚持规范有序、安全稳妥的原则,在保证京津唐平衡和北京电网安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地放开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北京现阶段不具备放开全部电力用户进入市场开展交易的条件。

6.准入细则大量文件要求企业法人信息。对于一些大型企业,均设有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设企业负责人。依据现有文件,如分支机构需要申请电力交易准入,还需要递交集团公司公司情况,十分繁琐。建议在正式通知中放宽对此类情况的要求,响应政府号召,简化办事程序。

未采纳理由:根据《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暂行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7〕543号)文件要求,"参加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交易"。因此,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特此说明。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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