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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消纳新政攻垒

2019-06-10 15:47来源:能源杂志作者:李帅关键词:电力消纳售电企业电网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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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为例,如果只购买北京的风电,由于风电有限,显然无法履约,履约压力下,购买蒙西、张家口或山西等其他地区的风电也无疑将成为北京的不二之选。

除了省间壁垒有望打破之外,另一个被业内人士寄予厚望的介质则是绿证。

所谓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2017年7月,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召开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启动仪式的通知》为开端,绿证政策实施至今已有近两年的时间,但是自愿认购的情况下,绿证的市场反应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绿证认购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28日,风电核发超过2225万个绿证,光伏核发超过308万个绿证,但是仅有2136名绿证认购者,共认购33106个绿证,认购率仅为0.13%。

事实上,消纳责任权重政策与风电、光伏的发展实际上并没有太多交集,一个从发电侧出发,一个从用电侧出发,但绿证让两者找到了结合协同的可能。

“当前,绿证的价格较高,主要因为必须是进入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目录的才能出售绿证且出售绿证后对应电量不拿国家电价补贴,风电0.2元/千瓦时已经是比较便宜的,光伏价格则要更高。但根据风光平价政策,平价项目可出售绿证,其价格就可能会比较低,就会吸引消纳保障责任市场主体、用电企业和个人来购买。”时璟丽说。

陶冶也强调,随着市场环境,以及公民意识的觉醒,会在消费产生主动使用绿色电力的诉求,“比如美国,虽然特朗普宣布脱离巴黎协定,但是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反而愈发繁荣。谷歌、苹果、IBM等知名公司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引领利用绿色电力的趋势。”

政策悬念

行政手段往往配套着管理机制。

对于未完成考核的主体,“807号文”中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未履行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显然,在目前的框架下,对于未完成考核的主体惩戒措施似乎并不强硬。

“配额只是一个开始,后续还要修订绿证制度、制定超额消纳量交易等等工作,电力交易机构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建立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此外在行政管理方面,还要指导地方政府制定消纳实施方案,并完善相关的政策。”陶冶说。

事实上,在“十三五”期间,“807号文”真正运行的时间只有一年,包括今年试运行的半年,主要目的在于倒逼组织机构将流程捋顺。

“个人认为机制出台以后,相应的配套政策机制全部完善还需要2到3年时间。比如现在的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只有农业用电和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未来这方面可能还要继续完善。”陶冶说。

作为售电公司,赵晓东认为,相比2018年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现在的正式文件只是明确了一个大的框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配套文件予以落地。比如绿证交易,是否允许转卖交易?进行交易后如何核减相应的消纳电量以避免重复计量?这些都是需要相关政策予以解释的。

韩小琪也表示,目前,政策建立了整体框架体系,按照要求,2019年各地区进行试考核,2020年起将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接下来,主要是要尽快完善各项配套办法与细则,同时在试考核过程中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韩小琪说。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29亿千瓦,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总发电装机容量的38.4%。在国内可再生能演的存量规模已然成型的基础上,“807号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最核心的消纳问题似乎给出了终极解决方案。

但对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内电力版图而言,存量利益与增量市场间的暗流从未停歇。

原标题:封面文章 | 绿电消纳新政攻垒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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