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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配套监管实施办法及监管指引征求意见

2019-05-07 11:24来源:南方能监局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电力体制改革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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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步加强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监管,维护电力现货市场秩序,5月6日,南方能源监管局起草了《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配套监管实施办法及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配套监管体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南方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法规规章及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和运营规则体系,充分征求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及行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编制形成“1+6”模式的配套监管体系,即1个监管实施办法和6个监管指引。监管实施办法是整个监管体系的基础,共35条,明确了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主体和原则、对各市场成员的监管内容、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6个配套监管指引首次从市场监测和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市场运营机构监管、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市场失信行为认定、市场争议纠纷调解以及市场风险防范等方面对监管内容进行细化。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依据征求意见情况对配套监管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推进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制度落地执行,保证电力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南方监能市场函〔2019〕78 号

关于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配套监管实施办法及监管指引意见的函

广东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有关行业协会:

为同步加强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我局依据“三定”职能、电力监管法规和规章以及电力体制改革文件要求,结合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市场运营规则体系,按照“1+N”模式组织编制了《南 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配套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和配套监管指引(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网站下载),现发给你们研提意见,请于 5 月 24 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局。同时,请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照监管实施办法及配套指引抓紧推进电力市场监测平台建设,争取与电力市场正式结算试运行同步投运。

联系人: 王志军; 联系电话: 020-85125235 ; 传真:

020-83510221;电子邮箱:wangzhijun@nea.gov.cn。

附件:1.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指引

(征求意见稿)

3.广东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

4.广东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征求意见稿)

5.广东电力市场失信行为认定指引(征求意见稿)

6.广东电力市场争议纠纷调解指引(征求意见稿)

7.广东电力市场风险防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19 年 5 月 5 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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